安全验证
:。 !第,三章 ?保障资金及房屋来源! 第九—条 市财《政局是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主】管部:门负责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筹集、管《理、预算分配、拨付!和监督检查 —     市【建设局负责》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预决算编【制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安排和使【用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 , 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筹集、拨【付、使用和》管理依法《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   《  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来》源于下列渠道 !   (一)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全部】余额; —   ?(二)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安:排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    —(三)?市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    (【四)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补助资!金;    (!五,)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安排的?。补助资金; 】。   (六)—中央财政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 :    (》七)社会捐赠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 , (八)其他资金 ! :  :  土?地出让净收益—为当:年实际收《取的土地《出让总价款扣除【实际支付的》征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土地—开,发费、计提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资金以!及土地出《让业务费等》费用后的余额—盐湖区、空港经济】开发区及运城经济】开发区财政部门【每年12月31日】前将提取《土,地出让净收益—10%比例上缴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将】提取和上《缴,的土地出让净收益1!0%的资金划转【到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专户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年?2,月20日《前将上年度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全部余额上—缴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将提《取的余额资》金划转到《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专户 】   ?。 提:取,的土地出让净—收益和住房公—积,金满足不了当年廉】租住房建设需求差】额,部,分,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建设局拿出计划】补足在?。当,年财政预《算中安?排     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的补助资金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财?政部制定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对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新建廉租住房—项目支持办法规【定执行 《 ,  :   中央》财政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按照财》政部、建设部、【民,政部制?定,的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   ?。 廉租住房租金收入!严格按照财》政部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廉租住《房维护?和管理?不足部分在一般预】算中安排廉》租,住,。房租金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不得混同安】排使用 第!十条 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来源》主,要包括   】 (一)政》。府新建?、收:购的住房;》   》 (二)《腾退的公有住房【; : :   (三》)社会捐《赠的:住房;  【  (四)》其他渠道筹》集的住房《   —第十一条《 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应:当在年度居住用地】。供应:计划中予以安排【并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采取划《拨方式?保证供应 》    》 廉租住房建设用】地,的规划布局》应当考?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和就!业的便利 》 ,     廉—。租住房建设应—当坚持经济、适用】原则提?高规划?设计水?平满足基本》使用:功,能应当按照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的要求推广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廉租住房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 第十二】条 :。新,建廉租住房应—当,采取配套建设—与相对集《中建设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在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 》     新建】廉租住房《应当将?单套的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并根据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需要合理确!定套型结《。构  》   配《。套建设廉租住房的经!济适用住房或者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应当:在用地规《划、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明确配套建设】的廉租住房总—建筑面积、套数、布!局、套型《以及建成后》的移交或回购等事项! 第十三】条 :廉租住房建设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    《。 鼓励社《。会捐赠住《房作为廉租住房【房源或捐赠用—于廉租住房的资【金    【 政府或经政—府认定的单位新建】、购买、《改建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社会捐赠《廉租住房房源、资金!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税,收政策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