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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城市照明维】护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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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城市】照明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坚持:安全第一节能高【效的原则《。保障城市照明设施完!好、整洁、美观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益性?夜,景照:明设:施(包?括路灯和《绿化带照明设施【。)由:。市城市?照,明管理?处,负责;其他的夜景照!明设施由其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 !
【 第十?一条 承担城市【照明设施《维护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城市照明】规范和标准确保维护!质量出现故障应【当及时排除出现残】。缺时应当在4—。8,小时内修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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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承担城市照明!管理单位应保持【灯光设施完整和【功能良好加强城市照!明设施?日常维护管理确保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排除隐患、故【障重大故障必须【及时报告城市—照明主?管部门并按核定的期!限修复完毕》确保亮灯《率不低?于9:5%
! 第十《三条 公益性的城市!道路照明、》景观照明所需资金应!纳入市?财政预算《保障维?护经费与电》费的正常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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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属广告或】经营性的夜景照【明由广告企业或【经营者承担》费,用;:特殊的公益性广告照!明可申请由市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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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条 废弃【的照明设施应当及时!拆,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偷盗、】破坏、?擅自移动、》拆卸照?明灯饰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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