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城市照明《规划与建设
【
第六条》 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坚持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层次分《明、统筹兼》顾的原则突出以南风!广场为中《心点、河东》街和:人民路为主要街道的!城市亮化设置—。兼顾:盐湖区、开》发区、空港机场等其!他地段和区域 【
— 第七条 市建设!局应:当根据?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制定城》市,照,明建设年度》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城—市照明管《理处负责《具体实施
】 ?需,要改造的城市照【明设施由城市—照明管理处负责编】制年度改造》计划报市建设局批】准后由城《市照明管理处—。负责具?体实施
第!八条 新建、—改建、扩建》大中:型,建,(,构)筑物按》照,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应当《设置城市照明设施】的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同时交【付使用其配套资金】应当纳入项目投资】概算 ?。。
?
第九条 设—置城市照《明设:施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光?源和新工艺采取相】应,的防火?、防:。风、防震、防漏【电等安全措施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色彩?亮丽图案方》案清晰讲《究艺术品位;
】
? (二)《。不影响建筑物原【有风貌和结构安全】; :
(三)】不影响市容、交通和!消,防通道;
—
(四)【不影响城市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
! ?(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 (六)在机动车通!行道路两《侧设置城《市,灯光亮?化设:施,应当采取无眩光!限,制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