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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城》市照明规划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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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坚持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层次?分明、统《筹兼顾?的原则突出以南风广!场为中心《点、河东街和人民】路,为,主要街?。道,的城市亮化设置兼顾!盐湖区、《开发区?、空港机场等—其他地段和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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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市《建,设局应当根》据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制定城市照明建设】。年度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城》市照明管理》处负责?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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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要改造的【城市照明设施—由城市照《。明管理处《负责编制《年,度改造计划报—市建设局《批准后由城市照明】管理处负责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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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新建、改建、扩建】大中型建《(,构)筑物按照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应当】设置城市照明设【施的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同【时交付使用其—配套资金应当纳入项!目投资概算》
第九条】 设置城市照明【设施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光源和新工—艺采:取相应?的防火、防风—、防震、防漏电【。等安全措施并符【合下列?要求:
? : (一)色彩亮丽】图案方案清晰讲【究艺术品位;
! : (二)不影—响建筑物原有风貌和!结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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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不影响市》容,、交通和消防通道】;
— (四?)不影响《城市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
(!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六)在机动车—通行道?路两侧设置城—。市灯光亮《化设施,应当采【取无眩?光限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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