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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建筑!物日照?、通风、视觉卫生】。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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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 新建建筑周—边利害相关人认为】自己所有或使—用的房屋采光—被遮挡均可到—。当地: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确认《
! 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受理确认申请后】应指定具有》相应规划设计资【格的单位对》被申:请确认的《建筑物进行技—术勘:测或测算《作出是否被遮—挡日照的确》认
第!十四条 经确认原】有建筑物属于—被遮挡日照的—由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单位与被遮挡—日照的?利害相关人达成协】。。议给予?被遮挡日照建筑物利!害,相关人动《迁安置、一次性【补偿或?货币安置方式由被】遮挡日照建筑物【利害相关人自—由选择 《。
! 同一建设》单位建设《的住:宅区(或商住区)】由于不同步实—施或违反规》划设:计要求造《成挡:日照:影,响的由该建设—单位负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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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 经确认为被遮】挡日照建筑物的利害!相关人与建》设,。单位因补偿发生争】议的可申请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裁决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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