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版《。面,设,计
!5.3.1 标志!版面形状《应符合表5.3.1!的规定?
表5】.3.1 》 ,标志版面形》状,
?
【
5.3.2 】 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的版面【尺寸应符合表5【.3:.2的规定》;指路标志的版面】尺寸应根据》数字:、文字高度及其间】隔等要素计算确定】
》
表5.《。。3.2 标志【版面尺?寸
!
—
5.3.】3 标志》版面颜?色应符合表5—.3.3的规定
!
表5.3】.3 标志—。版面颜色
【
【
,
5.3.》4 : 指路标志的版【面文字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简【洁、清晰地反映道】路,名称、地《点、路?线、方向和距—离等内容;
—。
》 《2 应使用规范汉!字或并用其他文字】对照形式若》并用汉?字和:其他:文字汉字应排—在其他文字上方;
!
:
? 3 标志!版面文字尺寸应符】合表5.3.4的】规定
—
表5《。.3.4 标【志,版面:文字尺寸
—
【
5.3.5 ! 可变?信,息标志版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可变信》息标志分为全可变信!息标志和部分—可变信息标》志版面?可根据?交通管理要求采【用文:字版:、图形版《、文字加图形等版面!形式:;
—
2 】显示:的警告?、禁令、指示标志的!图形以及字符、形状!等要求应与静态标志!一致文字的》字体、字高、间距等!应保:证视认性可按本规】范表5.3》.4执行;
】
3 ! 可变信息标志【的颜色应符合表5.!3.5的规》定
?
?
表5.3.—5 可变》信息标志《的颜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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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为《不可变部分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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