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5.2  分!类及设置 》。 【5.2.《1  交通标—志按其作用应分【为主标?志和辅助标》志两类其中主标志】包括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指!路标志、《旅游区标志、作业区!标志、告示标—志;辅助标志—附设在主标志下对】主,标志进?行辅助说明 【 5.2.】2  交通》标志按版面》内容显示方式—应分为静态标志和】可变信息标》志 【。5.2.3  【交通标志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综合!考虑城市规模和特】点、路?网设施布《局、道路《等级、几何》条件、?交通状况、道—路使用者需求、【环境:及气候等因素—; 《   》  2?  标志的设置应】优先:。考虑交通法》规和安全要求; 】 : ,     3  !。标志信息发布应明确!、连续、系统防【止出现信息不足【或过载的现象;【重要的信息应重复】发,布;  !   4  充【分,考虑道?路使用者在动态条】件下的视认性—即考虑在动态条【件下发现、》判读标志及采取【行动所需的时间和前!置,距离; 《     !5  标志应设置】在道路?行进:。方,向右侧或车行道【上方也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在左侧—或左:右两侧同时设置【;  】   6  标【志的设置不得被桥墩!。、柱、树木等物体】遮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