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分—类及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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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交通》标志按其作用应【分为:主标志和辅助—标志两类其》中主标?志包括?。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指路标志《、旅游?区标志、作业区标志!、告示标志;—辅助标志附设—在主标志下对主标志!进行辅?助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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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交?。通标:志按版面内容显示方!式应分为静态标【志和可?变信息?。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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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 交通标!志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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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应综合考【虑城市规模和特点】、路网设《施布局?、道路等级、几何】。。条件、交通》状况、道路使用【者需求?、环境及《气候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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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标—。志的设置应优先考虑!交通法规和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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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标志信息发布】应明确?、,。。连续、系统》防止出现信息—不足或过载的现象;!重,要的信息应重—复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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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充分》考虑道?路使用者在》动态条件下的—视认性即《考虑在?动态条件下发现【、判:读标志及采取行【动所需的时间和前置!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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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标【志,应设置?在道路行进方向【右侧或车行道上【方也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在左侧或【左右两?侧同:时设置?;
【 , 6 标志的!。设置不得被桥墩、】柱、树木等物体遮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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