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城建档案的编!制和:报送
【
,第八条? 凡在城市规划区!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建筑装【饰装修等工程—建设单?位均应编制》建设工?程档案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 3 个月内—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完整的!建设工?。程档案
!。 《建设:工程档案的编制应】。符合辽宁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文件编制归档规程的!要求
第!九条 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到市城建—档案馆签订》由省建设厅统一【印制的报《送工程竣工档—案责任书市城建档案!馆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对建设工《程档案的编制进行】检查、指导》保证建设工程—。档案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市城建档案馆
】
,
第十条 】 列:入市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 15 日前!应当提请市城建档】案馆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市城:建,档案馆出具预验收】合格证明
【
市】重点工程项目的工程!档案:的预验?收与竣工《验收应由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派—。人参加
《
?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查验!市城建档案馆—出具:的预:验收合格证明
!
第十一条 】 停建、缓建—工程的?档案材料暂由建设】单位负责保管在建】项目发生机构—合并、?业务转移和建—筑物管理及使用权变!更,时应做?好工程档《案资:料的移交和保—管并由原建设单【位会同?实施竣工的》建设单位负责报送】建设工?程档案
《
第十二条! 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后进【行改建、扩建或者】对重要?部位进行《维修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原建设工!程档案;涉及结构】和平面布置改变的】必,须重新编制建—设工程档《案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 3 】个月内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
!
第十三条 加!强城市地《下管线档案的—管理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和补测、补绘【形成的地下管线档】案应当在普查、【测绘结束后 3 个!月内:报送市城建档案馆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每》年应当?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管线》现状图和《。资料
?
《
第十四《条 建设系统【专业管理单位—形成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档?案凡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在本单!位使用 15 年后!应全部移《交市城建《档案馆;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由市城建档案馆】根,据城市?。建设:需要选择接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