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A.3  】应用经?。验,与分项?设计系?数,K2的?确定 【 ?A.3.1  在应!用经:验下的分项设计【系数:K2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在相同或相】似的应用工况下【具有3年以上使用记!录可采用原设计的】分项:设计系数K2 】     2!  在相同》或,相似的应用工况下】具有3年以上使用记!录且设备《内衬表面已通过按】本规范第A.—4节中方法的检【测评估?分项设计系数K【2的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可《降,低原设计《的K2取值》但降低幅度不得【大于0.1》。;   !     》 2)K2的取值】不,得小于?。1.1 《 :     3】  在相《同或相?似的应用工况—下有:大于6个月但少于】3年的使《用记录且设》备内衬表《。面已通过《按本规?范第A.4节中方】法的检测评估—。可采用原设》计的K2《。值 : 》A.3.2  【当分项设计系数【K2:确定:后应采用与原设计相!同,树脂、纤维组成的】内衬层?结构、固化体—系、固化及后—固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