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工!程验收
—
?
11.0.1 ! 纤维?增强:塑料设备与管道【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可按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进行;
—
【 2 检验批】的划分?。设备宜以单台划【分为一个检验批【;管道宜按》。。系统或相《同介质、相同压力】等级、同一批次检验!的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 ?3 分项工程的】划分可由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组成;
【
》 4 分》部工程的划分可由】同一制造《材料组成《一,个分部工程或若干个!子分部工程
—
:
?1,1.0.2 纤维!增强:。塑料设备的工—程,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压力【和抗渗?漏性检验应为主【控项目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应符合本—规范第8.》。4.:1条和第8.4【.2条的有关规定】;
—
《 ,2, 外观质量、设备!安装垂直度、法兰】接管安装角度—偏差、端面》与轴线的垂直度【偏差检验宜为一般项!目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应符合—本规范?第8.4.1条和】第8.4.2—条的有关规定
】
《11.0.》。3 纤维》增强塑?料,管,道的工程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水压《渗漏性检《验应为主控》。项目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应?符合本规范第8【.4.7条和第8.!4.8条《的有:关规定;《
— 2 — 外观质量、安装】尺寸允许偏差—检验宜为一般项目外!观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8《.4.7条第1【款和第8.4.【8条第1款的有关】。规定安装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1》0.3?.13?。的规定
!。11.0.4— , 纤维?增强塑料《设备与管道工程【。。质量验收应》包括中间交接和交】工验收未经交工验】。收的工?程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
11.0.5【 :纤维增强《塑料设备与管道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主!控项目检验应合【格;
?
!2 一般项目检】测点的合《格率不应小》于80%《且不:合格点?。不得影响《使用;
》
:
,
3— 设备《和管:道的产品质量检验文!件、交接及安装文件!。、,压力和抗渗漏—检验等?文件资料应齐—全
:
11.】0.6 《 当纤维增》强塑:。料设备与《管道工程质》。量验收有《。不合格项时应—。按下列要求处—理
《
? 1 —。 经:返工或修复的应【重新:进行检验;
—
,
【 2 经检测【鉴,定达到设计要求【的应:予以验收;
—
:
3】 , 经检测鉴定仍达不!到设:计要求的不》得验收
》。
11.0】。.7 ? 经过返修》或修复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纤维增强塑料设】备,。与管道?工程不得验收—
《
11.0—.8 《纤,维增强?塑料设备与》管道工?程质量验收时—应提交下列文件【
【 1 计算】书,、设:计,图、设计说明书;
!
【 2 》制成品质量检验文】件;
—
3 】 ,安装与检验文件;】
:
【。 4 使用说明书!;
:
?
,
: 5 —中间交接或隐—蔽工程记录;
】
,
6】 修补或返工记录!;
】 7 竣【工图;
【
? 8 完工或!竣工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