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 , ,使,用与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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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4.1 设【备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设!备制造商《应提供设备使用、维!护和:修理的?技术资料《;,。
?
:
: 2 —使用过?程中:的过压保护应符合】本规范第3》.4.?2,条和第3.》。。4,.3条?的规定;
—
— 3 存放介质!的种类、浓》度和温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
:
? 4 应】。远离:火源及高温热—源
【10.4.2 】。管,道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管《道使用压力不得【超,过设计?压力;
【
? 2 —管,。道输送介质的种【类、浓度和温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当—有变动?时应经设计确定;】
《
—3 : 管道增压、减压】应缓慢均匀;
!
《。 ?4 管道使用【时应避?免硬、尖锐物撞【击和外部《挤压不得附加设【计以外的载荷应远离!火源及高温热源
!
10—.4.3 》 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当:发现内衬《损坏:、局部碰伤》或渗漏等现象时【应进行修复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设?备修复前应放空设备!贮存介质设》备内表面《应清:洗并干燥;
!
2 !。进入设备内清—洗和检修时除应【符合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相关规》定外:操作人?。员还应穿软底鞋;】所,用工具、脚》手架及其《他硬物不《得,撞击设备《壁,。与设备的《接,触点均应包上软【垫,;
《
? 3 修】补用原?材料及工艺应—。符合本规范第7【.4.?2条的规《定;
《
— 4 设备【。修复部位在》未达到要求的—强度之前不得—投入:使,用
》
10.4.【4, 管道在使用【过程中当发现内衬损!坏、局?部碰伤、渗》漏等现象时》应修:复或更换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管,道修复前应放空管】道内:的介质并《应清洗和干燥;【。
! ,2 修补用—原材料及工艺—应符合?本规范第7.—4.2条的规定;
!
【 3 《 管道修复》部位在未达到要【求的强度之》前不得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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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经检【查确认管《道无法修《复时应更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