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4 使用与维修!
:
10.!4.1 设备【。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设备制造商应!提供设备使用、【维护和修《理的技术资》料;
?
— , :2 使用过程中】的过压保护》应符合本规范第【3.4.2》。条和第?3.4?.,。3,条的:规,定;
【。
: 3《 存放介质—的种类、浓度和温】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
4【 应远《离火源及高温—热源
《
《。10.4.》2 : ,管道: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 1 管道使用】压力不得超过设计压!力;
》
—。 ,2 管道输—送介质的种》类、浓度《和温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当有《。变动时应经设计确】定;
《
》 , 3 管道【增,压,。、,减压应缓慢均—匀;
?
】 4 管道使用】时应避免硬、尖锐物!撞击和外部挤压不得!附加设计以外—的载荷应远》离火源及高》温热源
【
,。
10.4.—。3 : 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当发】现内衬损坏、局【部碰:。伤或渗漏等现象时应!进行修复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设备?修复:。前应放?空设备贮存介质设】备,内表面应清洗—并干燥;
【
【。2, 进入设备内清洗!和检修时除应符合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相!关规:定外操?。作人:员还应穿《软底鞋?;所用工具、脚【手架及其他硬物不得!撞击设备《壁与设备的接触点】。均应:包上软垫;
—
,
】3 修补用原【材料及工艺应—符,合本规范第7—。.4:.2条的规》。定;
【
4 【 设备修复部位在】未达到要求的—强度之前不得—。投入使用
—
,。
10.4.4!。 管道在使用过程!中当发现内衬—损,。坏、局?部碰伤、渗漏等【现象时应修复或【更换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管道修复《前应放空管道内的介!。质并应?。清洗和?干燥;
! 2 — 修补用原材料【及工艺?应符合?本规范第7》.4.2条的—规定;
—
,
3 !管道修复部位在【未达到要求的强【。度之:前不得投入使—用;:
:
— 4 经—检查确认管道无【法修复时应更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