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 使用与维】修
】
,。10.4《.1: 设备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设,备制造商应提供设】备使:。用、维护和修—理的技术资料;【
》
,。 2 使用!过程中的过压保护】应符:合本规范第3.【4.:2条和第3.4【.3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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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存放介质【的种类、浓度和温】。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
,
: , 4 —应远离火源》及高温热源
【。。
《10:.4.?。2 管道》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管?道使用压力不得【超,。过设计压力》;
! , 2 管道输送】介质的?种,类、浓度和温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当有变!动时应经《设,计确定;
【
,
3 !管道增压、减压【应缓慢均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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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管道使用时应】避免硬、尖》锐物撞?击和外部挤压不得附!加设计以外的载荷】应远离火源及高温】热源
》
10.4.3! 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当《发现内衬《损坏:、,局部碰?。伤或渗漏等现象时应!进行修复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设备《修复前应放空设【。备贮存介质设—备内:表面应清《洗并:。干燥;
】。
? 2 进入设】备内清洗《和,检修时除应符合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相关规定外—操作人员还应穿软底!鞋;所用工具—、脚手架及其他【硬物不得《撞击设备壁与设【备的接?触点均应包上软【垫;
【
, : 3 修补【用原材料及》工艺应?符合:本规范第7》.,4.2条的》规定;
! : 4 》。设备修复部位—在未达到要求—的强度之前不—得投入使《用
1】0.:4.4 管道在】使用过程中当发现】。内衬损坏、局—部碰:伤,、渗漏?等现象时《应修复或更换—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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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管道修复前【。应放空管道内的介】。质并应清《。洗和干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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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修,补用原材料》及工艺应符》合本规范第》7.:4.2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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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管道修复部位】。在未达到要求的强】度之前不得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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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经检查确认【管道无法修复时应】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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