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 二次粘!接
:
7】.5.1《 , 二次粘接的材【料和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树脂应采《用与被粘接设备【、管道相同的树脂】;
【 《2, 增强材》料应采用表面毡、短!切,原丝毡?和纤维布;
!
,。
》3 填充》材料:可使:用纤:。维增强材料》、树脂?胶泥;?
! 4 定位—设施应采用夹—具或其他等效工具】
:
7》.5.2 二次粘!接工艺的准备—工作中?温度:、湿度等环境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7.1》.1条的有关—规定: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
, 1 工具!和夹具的准备—;
《
《 2 粘【接,端头的?制备;
】
3 确!定粘接材《料,;
?
?
《。 4 确定铺层】次,序,和层数;
》
!。。5 确《定凝胶时间、固化时!间
—
7.?5.3 》二次粘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二次【粘,接工艺应《通过试?验验证评定合格【后方可进《行,粘接
】 2 — 二次粘接工艺评定!方法应符合本—。规范:附录:J的有关规定
!
《。。 3 被【粘接件表《面,。末端应打磨或斜切成!坡,口并应在超出粘接区!域外:至少25m》m的范围内进行表】面粗糙化《处理至露出》纤维;打磨区应【洁净干燥
】
? 4《 打磨《区,域表面涂刷与内衬层!。相同:的树脂?接缝处应采用填充材!料形:成平整表面
】。
? 5 当二!次粘:接不能一次完成【时分次进行的—间隔时间应符合本】规范第7.》2.2条《的规定?每,个分次操作的第一】层应采用短切—原丝:毡
?
《 6》 被粘接件的内部!粘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 【1)次内层应由【两层以上的短切原】丝毡组成;
【
《 2!)与介质接触面【应采用?表面毡;《
! , 3)第一层!宽度不宜小于5【0mm后续宽度应逐!层均匀增加每层每边!超过前层不宜小【于,12mm
》。
?
》 ,7 被粘接—件的外部粘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与介质接触面【应采用表《面毡次内层应—由两层以上的短切】原丝毡组成;
【
】 《 2:)结构层应》全部采用短切原丝毡!或短切原丝毡与纤维!布交替进《行第一层和》最后一层应为短【切原丝毡;
!
【 3)第一层宽!度不宜小于》50:mm后续宽》度应逐层均》匀增加每层》每,边,超过前层不宜小于】。12mm
】
? 8 》 ,。外部粘接制作完【全固化后外表层【的制作?应符合本规范第7.!2.4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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