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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缺陷】及修:补
!7.4.1 【设备和管道的允许缺!陷,应符合表《7.4.1的规【定
7】.4.2 —当允许缺陷超过【本规范?第7.4.》1条的规《。定时:应,对设备和管》。道,进行修补修补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应对缺陷区—域的铺?层表面进行打—磨打磨后表面应平整!、粗糙并应清理干】净;
】。表7.4.1 【。 设备和管道—。的,允,许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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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表示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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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缺陷区域《的铺层表面应涂【刷与被修补层相【同的:树脂胶液并应铺衬短!。切原丝毡《至设计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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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内《衬,层,的修补最外层—应铺衬表《面毡并应采》用与内衬层相同的树!脂封面;
!
》。4 : 结构层修复完成】后表面?处理应符合本规范】。第7.2.2—条的:。规定;
【
《 :。5 : 外:表层修复完成后当】表面有毛刺时应进行!打磨:并应涂刷无空—气阻聚的树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