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勘察方法与工作量】布置
【
,
6.2.—。1 基坑工程【应根据其安全等【级和地层复杂程【度以地质《钻探、岩土试验【及水文地质测试为】主进:。行岩土工程勘—察除应符合本—规范第6.1.【2条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对规?模,大、地质《。条件复杂的基—坑宜进行《工程地质测》绘及物探;》
:
》。 2《 当场地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在基坑?开挖过?程中需对地下水进】行降水?或隔渗控制》且,已有资料《。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应进行专门的水文!地质勘察《;
?
】3 : ,对深度大《于,30:m,的岩质?基坑或深度》大于20m的—土质基坑应制—定专门的勘》察方案?
?
:
6:.2:.,2 基坑工程勘】察范围、勘探点【布置和勘《探点深度应根据场地!条件:和设计要《求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勘:探剖:面线应垂《直于基坑边线—布置剖?面线间距宜》为20?m~35《m且每条剖面线上】不宜少于《2个勘探点;当【存在:软弱土?层、:暗沟或岩溶等复【杂地质条件时—应增:加勘探点数量并应查!明其:地层分布及工程特性!;
:
】 2 工程—地,质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简单且安全!等级为三级的基坑可!沿基坑周边布置一条!勘探线勘探点间【距宜为35m~5】0m;
【
》 3 基坑—。外应:布置勘?探点:岩质基坑勘察宜控】。制到基坑深度1【倍以上并应超出内倾!结构面的影响范围】;土质?基坑勘察宜控制【。到基坑深度》的,1倍~2倍在—深厚软土地》区宜大于2倍;【当基坑?外无法布《置勘探点《时应通过调查—。或其他方《法取得相关》地层资?料并应结合场地内的!勘察资料《进行综合分析—;
《
— 4 当基坑底部!以下存在承压含【水层:且有突涌可能—性时:。应在基?坑范围内《的区域?布置勘探点并应查明!承压含水《。层的顶板《分布状态《及承压水头的高度;!。
,
【 :5 ?岩质基坑勘探孔深度!应达到支挡》结构:。。。基础底面以下不小】于5m;土质基【坑勘探孔深度不宜】小于基坑深度的2倍!且应穿过软》。弱下卧层底》板,不小于5《。m的深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