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基坑工程《。
:
》
6.1 】。一般规定
!。。
6.1.1 !。 基坑岩土工程勘察!可在详细勘察—阶段:与,拟建工程一并进【行,并应取得下列—资料
《
— 1 附有【地形、坐标及拟【建工程?的,总平面图及》基,。础轮廓?线图;
! 2 — 拟建工程》的结构类型、荷载情!况、:。拟采用的基》础形式及埋置—深度:、地:面及基坑底设—计,高,程;:
:
:
—3 : 场地及周边地【下管网、地上与地下!建(:。构)筑物《的,分,布图;
【
4 !场地及基坑附—近已有的勘察资【料,。、当地常用的—基坑支护方式及地下!水控制方法》
,
《
6.1《。.2 基坑岩【土工程勘察》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查明基坑】及周边岩土的成因类!型、:岩性、分布》规律及其物》理力学性《质,;
》
? ?。2, 应查明岩体结构!类型:软弱结?构面(带)的力学】性质、分《布,特征及其与基坑开】挖临空面的组合关】系,;
:
!3, 应分析基—坑,可能的失稳破坏形】式并应提供支护【设计方案与》开挖方式《的建:议措:施;
—
》 4 应》查,明地下含水层与隔】水层:的埋藏深《度,与厚度分布、—地下水性质》与水量大小、—各含水?层间的水力联系及】其补给?、排:泄关:。系;:
?
? 5 应】评价降水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并应》提供地下水控制的建!议,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