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辅,助生产系统详细【勘察
《
4【.6.1 辅助生!产系统地面建筑【工程详细勘察勘探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烟囱、水塔的—勘探点?。数量宜为3个~4个!控制性?勘探点数量》不,宜少于2个;
】。
— 2 锅—炉房的勘探点—数量不宜少于4个控!制性勘探点数量【不宜少于2个—;对总容量大于2】0t/h的锅炉房可!按其柱列线》布置勘探点间距宜为!18m~《36m;《
— : 3? 吊车吨位大于】或,等于20t的单层】厂,房应按柱列线布【置勘探点《间距宜?为1:8m~36m—其他单层厂》房的勘探《点数量不宜少于4】个;单?层厂房的控制性勘探!点数量不宜》少于2?个;
【
: 4 泵【房、污水处理站房】及,水池的?勘探点数量可为1】个~:3,个;
》
《 5《 压缩空气—站房与空气加热【室的勘探点》数量宜为3个~4个!地,质条件简单时—。可,布置1个~2个【。。勘探点;
》
:
? 6 重要!性等级?为三:级的其他地面建【筑工程勘《。。探点数量不宜—少于1个;当为【群体:布置时可按网格状布!置勘探?点,间距宜为《40m?~60m
》
4.6.!2, 辅助生产系统地!面建筑工程详细勘察!勘探点深度应—按本规范第4.3】。.2条的《规定执行
【
4.6—.3 地面变电站!(所)?详细勘察勘》探点数量及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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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配电房应《根据其平面布置与范!围大小布《置,勘探点且《不宜少于《4个勘探点深度宜为!。10m?~20m并应进入下!伏稳定地层
【
《 2》 每个主变压【器,。均应布置勘探点深度!宜为10m》~15?m并应进入下伏【稳,定地层?
】。 3 变电【。架构区可结合—。架构群布置勘探点间!。距宜为30m~6】0m;勘探点深【度宜为?8,m~12m并应进】入下伏稳定地—层
》。
》 4 《基岩出露场地—的测绘点可作为【勘探点
—
4《.6.4 架空送!电线:路工程?详细勘察勘探—点应布置《在塔(杆)基—础范:围内并应根》据塔:(,杆,),。地基的?岩土条?件及塔(《杆)性质按下列【规定布置
!。
? , 1 地质条件简!单,的区段可《间隔3个~5个塔(!杆)基础《布置1个勘》探点中等复杂区段可!。间隔1个~3个塔】。(杆)基《础布置1个勘—探点复杂《。区段每个塔》(杆)基础均宜【。布置勘探点;—
?
【2 ?耐张、转《角,、临坡、跨越及终端!塔基础处应布置【勘探点必要》时,每个塔(杆)—基,础范围可布置2【个~4个勘探点【;
—
? 3? 岩石出露的山岳!。地段的测绘点可作为!勘探点必要时可【采取岩样测试
!。
?4.6.《5 架《。空送电线路工程【塔(杆)《基础详细勘察—勘探:点深度应根据岩【土条件、塔(—杆)性质、塔(【杆)基?础埋深及载荷大【小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勘探!点深度可《按下:式计算确定
!
《
:
式中d!z,勘探点?深度(m);
【
?
,
, 》 d0基】础埋置?深度(m);—
:
《 】。。 :η深:度调整系数可取0】.5~1.0;
】
】 《 b基础宽度(!m)
《
2! 坚硬土地基【的勘探点《的深度可《。小于公式《(4.6《。.5)的计》。算值软土地》基应:大于公式(4.【6.5)的计算值;!
,
》 , : 3 对耐张、】转角、临《坡、跨越和终—端塔(杆《。。)勘探点《深度应大于公式(】4,。。.6.5)的—计算值?临坡塔(杆》),的勘探点深度还应】满足稳定性评价要】求;
》
— 4 进行—地基处理《或采用?桩基础的塔(杆)】地基勘探点深—度应满足相应—设计要求《;
:
】 5 ? 对:。基岩:出露的稳定岩—层区段可采用—测绘点或探槽—等形式查明》地层
【
4.6《.6 地下—送电线路《。工程:详细勘?察勘探点《宜沿线路轴线布置间!距宜为100m~5!00m;勘探—。。点深度不宜小于线路!(,或基础)底以—下3m~6m遇软弱!下卧层时《应增加勘探点深度】需进行地《基处理时勘》。探点深度还应满足】相应设计要求—
4【.6.7 —地面变电站》(所)及送电线路工!程详细勘察其地电阻!率的测试间距可【按本规范第4.6.!3、4.6.4【、4.6.6条的勘!探点间距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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