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
:
?3.1 勘—。察等级划分
【
》
3.1.1 煤!矿矿井与《选煤厂地面建筑【工程:重要性等级可根【据建(构)筑—物性质与《规模按?。表3:.1:.1划?分
?
,。
表3.—1,.1 ? 地面建筑》工程重要性等级划分!
:
—
【
》 注1 其他厂房!指结构上独立于主】厂房之?外的大型原煤准备】车间、?破碎车间和压—滤车间;
!
!2 管道》与隧道工程可视为储!装运系统的一—部分不进行重要【性等级?的划:分;
?
! 3 送】电线:路工程可视为辅助生!产系统的一》部分不进行》重要性等《级的划分《
3.】1.2 边—坡工程安全等—级,可根:据边坡高《度及破坏后果的严】重程度?按表:3.1.2划分【
,
?
表3.1.2】 :边坡工程安全—。等级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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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注?1 : 岩体类型应按本】。规范附录A确—。。定;
—
:。 《 《2 一个》边,坡的各区段可根【据岩土条《件等实际情况—划分不同《的安全等级;
【
》 ?。 : 3 坡顶或!坡底1倍《坡高范围内有建【设,工程:时宜提高其》安全:等,级当建设工程—。的重要?性等级?为一级?或二级?时其:边坡工程安全等级】宜定为一级;
【
?
— 《。4 特殊性岩土】边坡的?安全等级可根据【特殊性岩土》的性:。质及坡高等实—际条件确定
】。
3.1.【。3 :。 基坑工程安全等级!可根据基坑》深度及破坏后果的】严重程度按表3.】1.3划分
【
,。
表3.1.】3 基坑工程【安全等级《划,分
】
《
, 《注1 岩体—类型应按本规范附录!A确:定;
【
》 ,。。。 2 —基坑周边的各区段可!根据周边环》境条件及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划:分不:。同的安?全等级?;
—
!3 基坑坡顶1】倍基坑深度》范围内有《建设工程《时宜:。提高其安全等级当建!设工程的重》要性等级为一—级或二级时其基坑】工程安全等级宜定】为,一,。级;
》
:
— 4 特殊】性岩土基坑的安全】等级可根据》特殊性岩土的性质】及,基坑深度等实际【条件确定
—
《3.1.4》 , 场:地等级可根据场地条!件按表3.1.【4,划分
【
表3.1.4 】 场地等级划分【。
【
?
,
注1 !。场,地条件中符》合所列条件之一时可!定,为对应的场地—等级;
《
,
》 【2 场地等级从一!级开始向《二、三级《推定应以最》先,。满足者确定;—
】 3 】 场地等级中一、二!、三级所对应—的场地复杂程度分别!为复杂、中等—复杂、简单》
3.1!.5 地基等【级,可根:据地基条《。件按表3.1.5】划分
表!3.1.《5 地基等级划分!
】
?
? , 注1 》地基条件中符合所列!条件之一时可定为对!应的地?基等级;
—
》 2 ! 地:基等级从一级—开,始向二、三级推【定应以最先满—足者确?定;
】 《 , :。 3 地》基等级中一、二、三!。级所对应《的地基复《杂程:度分别为复杂、【中等复杂、》简单
】。3.1.6 煤矿!矿井与选煤》厂地面建筑工程【可按下列规定划【分岩土工程勘—察等级
《
:
1】。 重?要性等?级,为一级时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可定为甲级;重要性!等级虽为《二级但场地或地【基等级中有一—个为一级时亦可定为!甲级;
》
:
—2 除甲级和【丙级以外的地面建】筑工程勘《察,等,级可定为乙》级;
【
3— , 重要性等级—、场地和地基等级均!为三级?的,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可定为丙级!。;
】 4 —地面变电站》(,所)与配电室可分别!按其重要性等级【二、三级《对应:划分为乙《、丙级?两个岩土《工程勘察等级
【
3.1.!7 管道工程可】按下列规定划分岩土!工程勘察《等级
—
1 】 管道穿(跨)越江!河、湖泊时的穿(跨!)越:工程勘?。察等级?可定为?甲级;
—
,
《 2 场地【等级为?一级、地基等级为一!级或二级的》管道线路工》程及除甲级以外【的穿(跨)越工【程勘:察等级可定为乙级;!
,
【。 3 《 ,除甲级、乙级以【外的管道线路工程】。勘察等级可定为丙级!
—3.:1.8 隧—道工程可《分为甲、乙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平坦区隧道当场地和!地基等级均为三【级时可定为》乙级其他可定—为甲:级
3】.1:.9 送》电线路工程可按下列!规定划分岩》。土工程勘《察等级
! : :1, 送电线路通【过采空塌陷》区或滑坡、》泥,石流等不良地质作用!发育区时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可,定为:甲级;?
! 2 除甲级和丙!级以外的送电线路】工程:勘察等级可定—为乙级;
》
,
》。 : 3 场》地等级为三级—的送电?线路工程《勘察等级《可定为丙《级
》
3.1.—10 《边,坡与基坑工程—的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可分别按其!安全等级一、二、】三,级对:应划分为《甲、乙、《丙级岩土工程—勘察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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