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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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勘察】。等级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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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 煤:矿矿井与选》煤,。厂地面建筑工程重】。要性等级《可根据建(构)【筑物:性,质,。与规模?按表3?.1.1划分
!
表3.—1.1 地面建筑!工程重要性等级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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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 其他《厂房:指结:构上独立于主厂房】之外的?大型原煤准备车间】、破碎车间》和压滤车间;—
》
】 2: 管道与隧道【。工,程可视为储装运系】统的一部《分不进行《重要:性等级的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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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送电线路【工程可视为辅助【生产系统的一部分】不进行重要性等级的!划分
《
3.—1.:2 : 边坡工程安全等】级可根据边》坡高度及《破坏后?果的严重程度按【表3.1.2划【分
》
,
,表3.1.2 边!坡工程安全等级【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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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 岩体《。类型应按本》规范附录A确—定;
【
》 《2 一个边坡的各!区段可根据岩土【条件等实《际情况划分》。不同的?安全等?级;
! 《 : 3 坡顶或坡底!1倍坡高范围—内有:建设工程时宜—提高其安《。全等级当建设工程】的重要?。。性等级为一》级或二级时其边坡】。工程安全等》级宜定为一级—;
:。
! 4》 特殊性岩土【边坡的安全》等,级可根据特殊性岩土!。的性质及《坡高等实际条件确定!
?。
,
3.1.3【 基坑工》程安全等级可根据】基坑深度及破坏后果!的严重?程度:按表3.《1.3?划分:。
表3.!1.3 基—坑工程?安全等级划分—
》
】。 注1 【岩体类型应按本规】范附录A确定;
!
【 ? 2 《 基坑周《边的各区段可根【据周边环境条—件及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划分【不,同,的安全等《级;
【
】 3: 基?坑坡顶1《倍基坑深度范围【内有建设工程时宜】提高其安全等—级当建?设,工程的重要性等级为!一级或二级时其基】坑工程安全等级宜定!为一级;
》。
:
《 《 : 4 《特殊:性岩土基《坑,的安全?等级可根《据,特殊性?岩土:的性质及基坑深【度等实?际条件确定
【
,。
3.》1.:4 场地等级可】根,据场地?。。条,。件按表3.》1.4划分
【
表3.1】.4 《场地等级《划分
】
— 《注1 ? 场:地条件中符合所列条!件之一时可定为【对应:的场地?等级;
—
】 2 场地】等级从?一级开?始向二、三级—推定应以最先满足者!确定;
! ? 3 【 场地等级中一【、二、三《级所:对,应,。的场地?复杂:程度:分,别为复杂、中等复】杂、简?单
》
3.1.5 !地基等级可根—据地基条件》按表3.1》.5划?分
表3!.1.5《 :地基等?级划:分
】
,
:
》 注1 地基【条件中符合所—列条件之一》时,可定为对应》的地基等《。级;
【。
》 2》 :地基:等级从一级开始向二!、三级推定应—以最先满《足,者确定;《
?
:
】 3 地基—等级中一、二、三】。级所对应的地—基复杂程度分别为复!杂、中等复杂、简单!
《
3?.1:.6 《。煤矿矿井与选煤厂】地面建筑工》程可按下列规—定划分岩土》工程勘察等级—
! 1: 重要性等级为一!级时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可定为—甲级;重要性等级虽!。。为二级但场地—或地基等级》中有一个为》一级时亦可定为甲】。级;
《
】。2 除甲级—。和丙级以外的地【面建筑工程》勘察等级可》定为乙级;
—
》 3》 重?要性等级、场地【和,地基等级均》为三级?的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可?定,为丙级;
】
: , 4《 地面变电站【(所)与配》电室可分别按其重要!性等级二、三级对应!。划分为乙、》丙级:两个岩?土工程勘察等级
!
《3,.1.7 管道工!程可:按下列规定划分岩】土工程勘察等级
】
》 1 【管,道穿(?跨)越江河、—湖泊时的《穿(跨)越工程勘察!等级可定为甲级;】
】 2 场地【等级为一级》、地基等级为—一级或二级的管道线!路工:程及除甲《。级以外的穿(跨【)越:工程勘?察等级?可,定,为乙级;
】
》 3 除甲级、乙!级以外?的,管道线路工程—勘察等级可定为丙】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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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 隧》道工程可分为甲、】乙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平?坦区隧道当场地【和地基等级均为三】级时可定《为乙级其他可定为甲!级
【3.1.9 —。 ,送电线路工》程可按下列规定划】分岩土?。工程勘察《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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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送电线路通过采】空塌陷区《或滑坡、泥石流【等不良?地质作用发育区时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可?定为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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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除甲级《。和丙级?以外的送电线路工程!勘察等级可定为【乙级;?
》
《。 3 场地—。等,级为三级的送电线路!。工程:勘察等级《可定:为丙级
《
》。。3.1?.10 《 ,边坡与基坑》工,程的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可分》别按其安全等—级一、二、三级【对应划分为甲—、乙、?丙级岩土工程勘【察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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