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
3.1【 勘察等级划【分
】
3.?1.:1, 煤矿矿井与选】煤,厂地面?建,。筑工程重要》性等级可根据建(】构)筑?物性质与《规,模按表3.》。1.1划《分
表】3.1.1 地面!建筑工程重》要性等级划分
!
!
】 :注1: 其他?厂房指结构》上独立?。于主:厂房之外的大型原】煤准:备车间?、破碎车间和压【滤车间;
】
】 2 管—道与隧道工》程可视为储》装运系统《的一部分《不进行重要》性等级的划分;【
,
】 : 3 —送电:线路工程可视—为辅助生产系统【的一:。部分不进行重要性等!级,的划分
【
3.1.2 !边坡工程《安全等级可根据边坡!高度及破坏后果的】严重程度按》表3.1.》。2,划分
】表3.1.2— 边坡工程—。安全等级划分—
?
—
?
! 注1? 岩体《类,型应按?本规:范附录A确定;【
?
! 2 一个【边坡的?各区段可根据—岩土条?件等实际情况划分不!同的安全等级;
】
:
,。
! 3 《坡顶或坡底1—倍坡高范围内—有建设工程时宜提高!其安全等级当建设】工程的重《要性等级《为一级或二级时其】边坡工程《安全:等级:宜定为一级;
!
! 4 特殊性岩!土边坡?的安全?等级可根据特—殊性岩土的》。性质及?坡高等实际条—件确定
【
3.1》.3 基坑工程】安全等级可根据【基坑:深度及?破坏后果的严重程】度按表3.1.3划!分
表】3.1?.3 基坑工程】安全等级划分—
?
:
—
: ?注1 岩》体类型应按本—规范附录A确定;
!
?
: , 【2 基坑周边的】各区段?可根据周边环—境条件及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划分不同的安全【。等级;
—
:
—。 3 基【坑坡:顶1倍基坑深—。度范围内有》建设工程时宜提高】其安全等级》当建设工程的重要】性等级?为一:级或二级时》其基坑工程安—全等级宜定为—一,级;:
! ? 4? :特殊性岩《土基坑的《安,全等级可根据特殊性!岩土的性质及基坑】深度等实际条—件确定
】
3.?1.4 场地【等级可根据场—地条件按表3.1】.4划分
!
,表3.1.》4 场地等—级划分
《
,
!
注—1 ?场地条件《中符合所列条—件之一?时可定?为对应的场》地等级;
】
! 2 ? 场地等《级从一级开始向二】、三级推定应以最】先满足者确定;【
:
! : 3 场地—等级中一、二—、三:级所对应的场地【复杂程?度分别为复杂、【中等复杂、》简单
】3,.1.5 》 地:基等级可《。。根据地基条件—按,表3.1.5划分
!
表3【。.1.5 地【基等级划分
】。
】
?。 注1 地【基条件中符》合所列条件之一时可!定为对应的地基等级!;
】。 — ,2 ?地基等级从一级开始!向二、三级推定应】以最先满足者确定;!
:
:
— 3 地基!等级中一、二、三】级,所对应的地基复【杂程:度分别?为复杂、中等复杂】、简:单
【3.1.6 — 煤矿矿井与选煤】厂地面建筑工程可按!下列:规定:划分岩土《工程勘察等》级
【 1 重】要性等级为一—级时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可定》为甲级;重要性等级!虽为二?级但场地《或地基等级中—有一个?为一级时亦可定【。为甲级;
】
: 2 【除甲级和丙》级以外?的地面建筑工程【。勘察等级可定为乙级!。;,
【 3 重要】性等:级,、场:地和地基等级均为三!级,的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可定为丙!级;
! 4《。。 地面变》电站(所)》与配电室《可分别按《其重要性等级二、】三级对应划分为【乙、:丙级两个岩土—。工,程,勘察等级
!
3.1《。.7 ? 管道工程可按下列!规定划分《岩土工程《勘察等级
》
— 1 管【道穿(跨)越江河、!湖泊时的穿(跨)】越工程勘察等级可】定为甲?级;
【
? 2? , 场地等《级为一级、地基【等级为一级或—二级的管道线路【工,程及:。除甲级以外的穿(】跨)越?工,程,勘察等级可定为乙】级;
《
— 3 除—甲,级、:乙级以外的管道【线路工程勘察等级】可定为丙级
【
《3.1.8》 隧道工》程可分为甲、乙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平坦区隧》道当场地和地—基等级均为》。三,级时可定《为乙级其他可定为甲!级
《
3.1—.9 ? 送电线路》工,程可:按下列规定划分岩】土工程?。。勘察:等级
《
】1 : 送电?线,路通过采空塌陷【区,或滑坡、泥石流等不!良地质作《用发育区时》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可定为甲级;
】
:
2】 除?甲级和丙级以外的】送电线路工程—勘察等?级可定?为乙级?。;
【 3 场】地等级为三级的送电!。线路:工程勘察等级—。可定为丙《。级
?
《3.1.《10: 边坡《与基坑工程》。的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可分别按其】安全等级一、二、】三,级对应划分为甲、乙!、丙级?岩土工程勘察等【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