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章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
第十【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码头、铁路【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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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须提供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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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 (二)《基建计划;》
(!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批复;
— (—四)消防审》核意见;《
》 ?。(五)缴费通知;
!
《 (六)人【防工程审批表—;
》 ? (:七)开工报告;
】
(】八)扩初批复;【
【 (:九)工程《设计方案审核意见】。单,;
— (十)—档案馆?意见;
! (十一)—属于加层或改—建的必须提供—产权证明或结—。构、:基础鉴定报告;
】
(】十二)建筑施工图】(平、立、》剖):。
《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程序【
(!一)、?建设单?位或个人按照建筑工!程设计要求通知【单的要求委托设计】部门进行方案—设计;?
《 (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设计方案后根【据,规划设?计条件和《工程:设计要求对方案进】。行审查对审查—合格:的建筑设《计方案?7个工作日内下达方!案批:复;
》 (—三)、建设工程涉】及消防、环保—、人防、收》费等相关部门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意见;!
《 (四—)、: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在收到合格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材料后应对建设工程!的性质、《规模:等是否?符合城市规划—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修?改意见并书面—告知: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符】合要求的7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第十:三条 临时性建(】构)筑物的建设【必须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核定其?。用,地位置、界线—和使用期限并—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查要求和【程序进?行审查同《意后核?发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临时性建!。(构)筑物的—建设必须严》格控制临时》性建:(构)筑物》不得超?过二层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确需:延长:使用期限《的应提前《。一,。个月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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