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章 重点建设】项目:责任制
第】。八条 市》重点建设项目—实行责任《制管理市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市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统一》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市《直有关部门》、,县区政府主要—领导和?项目法人代》表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按—照各自职责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建》设管理和《协调服务
— ?(一)?市发改部门及市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负责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下达】和责任分解协调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收集】汇总项目进展信息】组,织项:。。目督查和目标考核综!合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 (二?)市财政《部门负责市重—点建设项目财政性资!金的预算管》理并对?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进》行,评审批复
】 (:三,)市规划和建设部】门按照职责分别负责!市重点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项目建设【涉及的?房屋、构筑物拆【迁及拆?迁户安置等工—作监管工《程质量安全
【 , (四)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市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报批及《。。征地工作制定征地】补,偿标准?确定征占用》土地类型及面积处理!。涉及征地《的有关?问题
(】五)市环境保护部门!依据审批的》相关规定负责市重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工】作,并根据“三》同时”制度要—求指导各县区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环保:工作:
? (六)市—水保部门负》责市重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监督管理在】。项目竣工验收—时参与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指导—各县区及项目法人】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工作
(】七)市林《业,部门:负责:市重点建《设项目涉《及的:。征占用林地和临【时占用林地及林【木的:。审核工作制定征占用!林地及林木补偿标准!协,调,处理:补偿工作《的有关事宜
】 (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市《重点建设项目—中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工作》。及时协调各县—。区办理符《合参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参保《。。登记、费用征缴【。。等
?。 , , (九)市公安部门!负责指导、检查【。市重点建设项目参】建单位的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参—与调查处理安—全事故和《有关案件建》立与项目法人的日】常信息沟《通,机制、应急事件处理!。机制和社《会稳定?预警机制协调地【方公安?机关做好市重点建】设项:目的治安工》。作及爆?炸物的管理及时【。妥善处理不稳定事件!
:。 , (十)市文物】管理部门《负责市重点建设【项目涉及的文物【保护评估、文物保】护方案审查(—审批)工作》。做好施工范围内【。的文物保护监管工作!
? (十一)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市重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和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督【促项目法人进—行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负责市重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审查、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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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市审计—部门负?责市重点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工作并对竣【工决算等《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 (十?三)市监察部门负责!对市重?点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对项目责任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严重影响市》重点建设《项目的?行为:实行责任追究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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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其!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项目推进工作
!第九条 》各县区人民政府【及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本行政区域!内的:市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施《。工、资金使用管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承担市!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和—建设:过程中的协调服务】工作:项目所在地县区、乡!镇人民政《府作为市重点—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及—协调服务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并公《布市重点建设项目涉!及城市规《划区内?。的拆迁补偿标准、城!市规划区《外地上附着》物的拆?迁补偿标准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市重!点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及安》置、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协助!项目法人做好—生产生活物》。资供应和施工区域】的社会治安》等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第十条— 项目法人作为项!目的责任主》体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市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规定对【项目的前期工作、】资金筹措、工期【进度、质量安全和】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等】进行全面《严格管?理在职责及授权范围!。内负责?项目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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