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六章 承【包经费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全面整地土壤】熟,化期的承包收入一律!按规定?足额入帐并》分别按造林基金15!。%,、林业发展基—金30%《、管理费《4,0%、防火基—金1:5%的比例接项分别!管理
》 , 造林基金全!。部,用,于补助造林该项基金!要专户存储于各【县(市)区林—业局作专项资金管】理该基金的》管理使?用,办法由市林业局另交!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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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发展基金全部【用于山区林》业综合开发40【%由林场专户—存储40%》由县(市)区林业局!专户存?储; 20》%,由市:林业局专户存储投资!。10万元规模—以,下的项?目由县(市》)区林业局批准【立项投?资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市林?业局批准立项“【
】 管理?费的:50%林《场留用;30%上缴!县(市)区》林业局;
】 : : 2 0《%上缴市林业局【管理费必须》用于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的管理—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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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火基金交县【(市)区《政府专储用于防火设!施建设和扑火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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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全面整】地,的经济业《务支出要认》真执行“国营企业成!本管理条例》”和费用开支标准】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成本:。和费用核算不准【乱,挤、乱摊成本—和费用不准扩大开】支范围不准》提高开支标准—要保证?成本、费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具体:财务核算《办法另文下达)【
第二十四条【 ,各建设单位要在每】年对全面整地—面积进?行一次全面》核查的基础上—分年度?按承包人(》。合内:部职工)建立全【面整地登记簿登记合!。同所规定的承包费用!。、年限、面》积(按每年核查的实!际数)等《项内容县(市—)区林?业局将各建设单位】全面整地登记簿汇】总后:上报市林业局备案】
第二十五条 】各建设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收取承包费》。不准少收或不收承】。包费严禁以地谋【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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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整地承包费!。。要严格统《一收费?建立票据领购、发】放、回收《、检审等制度严【禁开假收据搞营私舞!弊
第二十六条 !全面整地的净收入(!或利润)的》形成必须真实—无误:不,准人为进行调整不准!乱拉收入拼凑不【准隐匿、截留或搞】假
第《二十七条 各县(】市)区?林业局要根据—所属建设单位全【面整地地《域的地理位置—、地类?、气候情况及整【。。地难易?程度分别合理确【定承:包收费标准并监【督各建设单》。位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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