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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承【包经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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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全面整地!土壤熟化期的承包收!入一律按规定足【额入帐并分》别按造林基金15%!、林业发展基—金30%、管理【费40%、防火【基金15%的比例接!项分别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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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造林:基金全?部用于?。补助造林该项—基,金要专?户存储于各县(市】)区林业局作—专项资金管理该【基金的管理使用【办法由市林业—局另交?制定
— 林业【发展基金全部—用于山区林业综合开!发40%由林场专】户存储40%由县】(市)区林业局专户!存储; 《20%由《市林业局专户存【储投资10万元规模!以下的项目》由县(市)区林【业局批准立》项投资?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市,林业局批《准立项“《
— : ,管理费的50—%林场留用》;30?%上缴县(》市)区?林业:。局;
】 2 0—。。%,上缴市林业局管理费!必须用于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的管理和服务
】 防火基】金交县(市》)区政?府专储用于》防火设施建设和扑】火补助
第—。二十三?条 全面《整,地,的经济业务》支出要认真执行“】国,营,企业成?本管理条例”和费】用开:支标:准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成本和】。费用核算不》准乱挤、乱摊成本】和费用不准扩—大,开支范围不》准提:高开支标《准要:保证成本、费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具!体财务核算办—法另文下达)—。
第二十四条 】各建设单位》要在每年对全面【整地面积进行一次全!面核:查的:基础上分年度按承】。包人(合内部职工)!建立:全面整地登记簿【登记合同所规定的】承包费用、年限、面!积(按每年核查【的,实际数)等》项内:容县(市)》区林业局将各建设单!位全面整地登记【。簿汇总后上》报市林业局备案
!第二十五条 各【。建设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收取:承包费?。不准少收或》不,收承包费《。严禁以地谋》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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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整地承?包费要严格统—一收:费建立票《据领购、发放、回收!、检审?等制度?严禁开假收据—搞营私?舞弊
第二—。十六:条 全面整地的【净收入(《或利润)的形成【必须真实无误不准人!。为进行?调整不准乱拉—。收入拼凑不准隐匿】、截留或搞》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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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各县(市)区【林业局要根据所属】建设单位全面—整地地域的》地理位?置、地类、气候情】况及:整地难易程度分别】。合理确定承包收费标!准,并监督?各建设单位》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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