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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审批程序!。
第十一【条 作?。业设计文《件经建?设单位主管领导签】批后:一式四份上报—。县(市)区林业局现!场审核并《出,具现场审核证明书】由主管人签字并加】盖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申报:。专用章报市》林业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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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市【林业局对《上报设计联合审核对!部分设计进行抽【。查,合格后由主管—人签字加盖》审批专用《章 :
市林业局将】设,计存档两《份县:(市)区《林业:局和建设单》位各存一《份,;由市林业局—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和全面整【地作业许可》证
第十三条 对!设计面积10O【公顷(?含100公顷)以】上的地块由市林业】局进行现场审核【批准不得划大块【为小块分别》上报: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持有与其位置、面积!。相符的作业设计书】、全面整地作业【许可证、林》木采伐?许可证后方可—进行作业施工—
第十五条 全面!整地地上部分林【。木应在合同中明【确分配原则并由林】业部门统一销—售禁止借机》以处理、《变卖木材为主要盈】利目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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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市【、,县两:级林:业,局要在?施工:期定期对本辖—区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进行检查》、抽:查掌握其进度和【。设计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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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设单位—要成立领《导小组?配置专职人员常年】巡回检查、指导、管!理并及时向上—级反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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