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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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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作业】设计文件经建—设单:位主管领导签批【后一式四份上报县(!市)区林业局现【场审核并出具现场】审核证明书由主管人!签字并加盖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申》报专用?章,报市林?业局审?批
第十》。二条 市林业局【对上报?设计联合审核—对,部分设计《进行抽查合》格,后由主管人签字加】盖审批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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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将设计存档两份县(!市)区林业局—和建设单位各存一】份;由市《林业局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和全面整》。地作业许可证
】第十三条 对设【计面:积10O公顷(含1!。00公顷《)以上的地块—由市林业局》进行现场审》核批准不得划—。大块为小《块分别?上报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持有—与其位置《。。、面积相符的作业】设计书、全面整地作!业许可证、林木【采伐许可证》后方可进行作业【施工
第十五【条 全?面整地地上部分林木!应在合同《中明确分配原则【并由林业部》门统:一,销售禁止《借机以处理、变【卖木材为《主要盈利目的的行】为
第十六条 】市、县两级》林业局要在》施工期定期对本【辖区: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进行检查、抽—查掌:握其进度和》设计执行情况—
各建—设单位要成立领【导小组配置专职【人员:。常年巡?回检查、指导、【。管,理并:及时向上级》反,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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