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三章 【。路,政管理 》。 第十七条 路】政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务时!要佩戴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发的标识持证—上岗 第》十八条 《在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    《 (一)搅拌泥浆】。、,打砸硬?物、排?放泼倒废污水或【者置放其他污染腐蚀!物质; 《    》(二)擅自占用、挖!。掘城市道路;  !。 , (?三)从事各》类生产、《维修、冲洗加工【。活,。动;   — (四)在—未标明?允许停车的》车,行道上停《放,或,。者,在人行道上行驶【、停放?机动车?辆;:。   《 (五)移—动、拆除《、侵占和《损坏城市道路附属设!施; 《 ,。  (六》)未经路政、—交通管?理部门批准》设置栅栏等障碍【物;  》  (七)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 :(八)?机动车在桥梁上或】者非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试刹车; 】   ? (九)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    (十】)在桥?梁上架设压力—在,4公斤/平》方厘米(0》.4兆帕)以—上的煤气管道1【0千伏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和其他易燃【爆管道;   】 (?十一)擅自》在,桥梁或者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   — (十二)—擅自建立集贸市场】; : , , ,(十三)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含经营【性的非机《动车占道《。。和沿街叫卖的—。流动商贩) 第十!九条 电力、—通信、供水、排【。水、供热、供气等】城市道路《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各类检查【井、渗?。水井)出现漏水、】漏气等?事故的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必须立即【组织抢修并》在24小《时内清除发生事故路!。面上的积水》。、积冰?或者异物因城市道】路地下管《道及其附属》设施漏水、漏气等】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事故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赔偿 第【二,十条 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经城市规划》。和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建设如—城市道?路新:建,、扩建?时按有关规定由【政府协调处理—需继续设置的必须按!照路政部门的技术】。标,准自行改建   !城,市道路下埋设的各种!管线和依附》于城市道路架设【的杆线?必须按城市》规划设置其产权单位!应当:将工:程竣工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报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和存入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备查如有变更应及!时报送?和存档 第二十】一条 损《。坏城市道路的—必须予?以,修,复或者赔偿》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应事先征得路政【管理部门同意—。。按照交警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对城市道路造【成损:坏的要加倍》赔偿 第二—十二条 单位—和个:人,确需: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要报《经路政、城》建,。监察和?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领取临时占用—。道路许可《证或者挖掘道—路许可证《并按照规定缴—纳城市道《路占用费或者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后方可占》。用或者挖掘 第】二十三条 下列场】地及设施经批准【可以临时《占用: ?    (一【)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的集贸市!场;  》  (二)临街建!筑工程的临时—围挡设施;  】  (三)临街建!筑工程的物料—。临时:堆放场;  【  (四)临【时经营服务性—设施;  —  (五)临【时停:车场;    】 (六?)公益设施; 【。    《。 (七)城市道【路下的管线需要【紧急抢修的;   !。 (:八)用?于公益?性的场地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 《 :    (一【)占用?主、次干道和—距主、次干道道【路红线5米以内的】非公益设施的—;,。    (二】)占压地下管线的;!   《。 (三)占—用次干道以下道路设!。置经营性设》施的:面积:超过3平《方,米的;    】 (四)申请的临时!占道设施高度—与周围建筑物—间距比例少于—11:.,5的或者《距铺装的人》行道路边石》间距:少,于2.?5米的;    !。 (五)改变采光井!。用途的?;   》 (六《)搭建踏步》、楼梯、门斗—。。或者阳台越过城【市道:路红线的; 【   (七)建设!永久性围挡设施【的;   — (八)可能损坏!绿,地、树木或者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的《;    (】九)遮挡交通信【号或者妨碍交通视距!。的;   》 (十)《其他影响道路使【用功能或者》与周:围景观不协调的【 :第二十五条 需【占用城市道路—作为集贸市场的必】须,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城市—。道路占用费》  : 已经批准占用】城市道路作》为集贸市场的要有】计划地清《退恢复道路》功,能 第二十—六条 占用城市道】路设置停车场—。要,。按照路政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设置?并按有关规》定缴纳城《市,道,路占用费 —第二:十七条 城市规划制!定或者修《编前修建的在城市道!路规划区内已经【征,用的土地上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不收取城—。市道路?占,用费但不得改—变原有用途 — 第二十八条—。 经批准占用城【。市道路的场地—或者设施必须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和结构【设置不得擅自—。出租、转让或者【改,。变,用途: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期满后占用单位要及!时清理占用现—场恢复道路原状【铺装临街的裸—露地:面并:接受路?政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二十九条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期限最长为1年因特!殊情况需要继—续占用的应当—在期满前《2,个月内按本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除临时经营服【务性设施及公益设】施外:加倍征收城市道【路占用费 第三十!。。条 在城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以及在—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必须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加收2倍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当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为城市道路禁挖期!因特殊情《况确需在禁挖期挖】掘城:市道:路的要加收》4倍: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 第《三十一条 挖掘城】市道:路要: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施】工,和堆放施工材料弃】土要:及时清?运 《   ? :挖掘城市道路—需要占用城市—道路:堆放土方《和,物料的必须在办【理挖掘城《。市道路审批手续的同!时办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手续!;需要?。移动位置、》。扩大面积《、延长时《间的应提前办理【变更手续   在!挖掘:道路施工《中,严格按照路》政,管理部?。门,的技术?规范要?求先切割、》后粉碎挖掘严禁破坏!性的不文明施—工(包?括掏洞施工)— 第三十二条 】城,。市道路的养护维修】责任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和质量《标准回填和修复挖】掘的道路路政—部门应?。当现:场监:。督  ? 城市道路修复】后要及时清》理现场并接》受,路政部门的检查【验收维修《。。、,。养护、占道》、,挖掘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如?未设明显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负责? 第?三十三条 未按规】定期限缴纳城市道路!占用:费的每逾期1日由管!理部门按照欠缴金】额的1?%向欠缴单位收【取滞纳金   】未按:规定期限缴纳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的【按照此?。款,规定收取0.5%】的滞纳?金,挖掘修复费的收缴可!以依据有关规定【适当上浮《。 :第三十四条 城【市道路占《用费和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应当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或者减免!   《城市:道路占用费和道路挖!掘修:复费:的收:缴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