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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路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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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路政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务时要—佩戴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发的标识持证—上,。岗
第十八条 在!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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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搅拌泥浆、—打砸硬物、排放泼倒!。废污水或《者置放其他》。污染腐蚀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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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擅自】。占用:、挖掘城《市道路;
】
:(三)从事各类生】产、维修、》冲洗加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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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在未标明允许!停车的?车行道上停放或者】。在人行道《。上行:驶、停放机动—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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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移动、拆!除,、侵占?。和,损坏城市《道路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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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未经!路政、交通》管,理部门批准》设置:栅栏等障《碍物;?
(【七)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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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机动!车在桥梁上》或者非?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试刹《。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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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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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在桥梁上架设【压力在4《公斤/?平方:厘米:(0.4兆帕)【。以上的煤气管—道10千《伏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和其!他易燃爆管道;
】。
(—十一)擅自在—桥梁或者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
(!十,。二)擅自建立—集,贸,市场;
(十!三)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含经营性的非【机动车占道和沿【街叫卖的流动商贩】)
第十九条 】电力、?通信、供水》、排:水、供热《、供气等城市—道路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各,类检查井、》渗水井?)出现漏水、漏【气等事?故的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必须立即!组织抢修并》在,2,4小时内清除—发生事故路面上【的积:。水、积?冰或者异《。物因城市道路—地,。下管:道及其附《属设施?漏水、漏气等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事】。故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赔【偿
第二十条 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经城市—。规划和?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建设如—城市道路新建—、扩:建,时按:有关规定由》。。政府协调处》理需继?续,设置的必须按照【路政部?。门的技术标准自【行改建
城市!道路:下埋设的各种管【线和:依附于城市》道路架设的杆线必】须按城?市规:划,设置其产权》单位应当将工—程竣工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报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和存入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备查!如有变更应》及时报送和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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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损坏【城市道路的必须【予以修复或者赔【偿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应?事先:。征得路政《管理部门《同意按?照交警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对城市道路—造成损坏的要加【倍赔偿
第二十二!条 :单,位和个?人确需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要报经路《政、城建监察和【。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领取临时占用—道路:许可证或者》挖掘:道路许可证并按照规!定缴纳城市道路【占用:费或者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后方可占!。用或:者挖掘
》第,二十三条 下列【场地及设施》经批准可以临—时占用
】 ,。
(一)》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的集贸《市场;
】
(二)《临街:建筑工?程的临时《围挡:设施;
【
(三)临—街建筑工程的物【料临时?堆放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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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临时?经营服务性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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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临时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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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益:设施;?
—。(七)?城市道路下》的管线需要紧急抢】修的; 》
(八)》。用于:公益:性,的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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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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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占用—主、:次干道和《距主、次干道道路红!线5米以内的非公益!设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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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占压地下—管线的?。;
【(三)占用次干道】。以,下道:路设:置,经营:性设施的面积超过3!平方米的;
】
(四》),申请的临时占道【设施高度与周—围建筑物间》距比例少于11.】5的或者距铺装的人!行道路边《石间距少于》2.:。5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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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改变采光井用】途的;
】
(六)搭建踏步】。、楼梯、《门斗:或者:阳台越?过,城市:道,路红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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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建设永久性—。围挡:设施的;
【
(八)可【能损坏?绿,地、树?木或者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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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遮》。。挡交通信号或者妨碍!交通视?距的; 》
(十)其他【影,响,道路使用功能或者】与周:围景观?。不协调的
第二】十,五条 需占用城市】道路作为集》贸市场?的必须?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城市道路】占用费
已】经批准占用》。城,市道路作《为集贸市场》的要有计划地—清退恢复道路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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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占用《城市道?路,设置:停车场要按照路政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设《置并按有关规定缴纳!城市道?路占用费
—第,二十七条 城市规划!制定或者修编—前修建的《在城市道路规—。划区内已《经征用的土地上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不收取城市道路【占用:费但不得《改变原有用途
第!二十:八,条, 经批准占》用,城市道路的场地或】者,设施必须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和结构设!置不得?擅自出租、转让【或者改变用途 【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期满【。后占用单位要及时】清理占用《现场恢复道路原状】铺装:临街的?裸露地面并接受路政!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二十九条!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期限最长》为1年?因特殊情况需要【继,续占用的应当—在期:满前2个月内按【本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除临—时经:营服务性设》施及公益设施外加】倍征收城市道路【占用:费
第三十—条 在城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以—及在: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必须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加收—2倍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当—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为—城市道?路,禁挖期因特殊情【。况确需在禁挖—期挖掘城市道—路的要加收4倍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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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挖】掘城市道路要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施工【和堆放?施工材料弃土—要及时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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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掘城市道《路需要?占用城市道》路堆放?土方和物料的—必须在办理挖掘城市!道,路审批手续的—同时:办,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手—续,;需要移动》位置:、扩大面积、延长时!间的应提前》办理变更手续 【 ,
在挖掘道路施工!中严格按照路政【管理部门《的技术规范要求【先切割、后粉—碎挖:掘,严禁破坏性的不文明!施工(包括掏洞【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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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城市》道路:的养护维修责任【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和质量标准回填和修!。复挖掘的道路路政】部门应当现场监督】 :
城市《道路修复《后要及时清理—现场并?接,受,路政部门的检—查验收维修、养护、!。。占道:、挖掘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如未设明显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负】责
第三十三【。条 未按规定期限缴!纳城市道路占用【费的每逾《期1日由《。管理部门按照欠缴】金额的1%向—欠缴单位收》取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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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期限缴纳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的按照此—款规定收取0.5】%的滞纳金挖掘【修复费的收缴—可以依据有关规定】适,当上浮?
第三《十四条 城市道路占!。用费和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应当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或者减免
!。城,市道路占《用费和道路挖掘【修,复费的收缴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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