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第十五条 城市绿】化管理遵循专业【养护、统一管—理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具体办法是 —     》(一)城《市的:。公园、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街道绿》化及建设项目配套】绿化由城市绿化专业!养护单位负责管【理;   —  (?二)苗圃、草圃、花!圃、果?园等生产绿地由经营!单位负责管理;【  ?   (三》)单位和个》人庭院?绿化:的正常种植、—培育:、繁殖、养》。护由单?位或个人《自行负责; 【    《。。。。(四)单位和—个人门前责任—段或责任区内的绿】化实:行“包栽植”、“】包成:活”、“包管护”、!“损:失包补”的“四包】”责任制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五)居住《区绿地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街工委—负责也可由建设单】位负:责或者委托城市【绿化专业养护单位】负责; 》    (六)【城市内及《零公里以外的铁路】、公路两侧部—分林地、河渠—两岸的?绿化:和部分郊区林—。地由所管《辖单位负《责管理?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必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占,用单位或《个人应?按规定向绿》化主管部《门交纳占用绿地【费用:和绿地?。挖掘赔偿费临时【占用绿地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占用期满《后占用单位》应当清?场退地恢复》原状 第十七条 !在城市公用绿地内】开设商服摊》点必须向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在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和《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并服从绿—。化主管部门》的管理?     在城】区内: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进行经营!活动的?。由开:办单位负责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内的一?切绿化用《。地、花草《。树木、?绿化设施的建设、维!修和养护 —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和修剪城区内的树】木如特殊情》况需要砍伐、移植】。和修剪的必》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有关规定》补植树木和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九条: 禁止?下列损坏城市绿化树!木,、绿地行《为 ?   ? (一)在绿—地,内,挖沙、采石、倾倒】垃圾、排《放,污水、种《地、打柴《割,草,和放牧; 》 ,  :  (二)摇树【爬树、刻《剥树皮、就树搭【棚、架设《电线、折损》。树枝、挖掘树—根,拴系牲畜、拉绳【晒物、?采花摘果等损害树木!行,为,;   》。  (三)践—踏草坪、花坛—、跨越?。绿地护栏和损坏绿化!设施;    】 (四?)在绿地和花坛【内焚烧纸屑、杂【物、堆放物料—、乱倒?废弃脏物;  】 , , (五)在距树【木1米以内的地方】。堆放物料、设临【。时建筑物和距—树木2米以内的地】方挖窖、取》土;  》   (六)—其他有碍《树木生长和损—害绿:地行为 第二十条! 市人民政府保【护树:木所有权者的合【法权:益城市树木》所有权?按下列归属确认 】    《 (一)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管理的树《木归国家所有—;     (二!)单位在用地范【围,内自:行栽植养护》的树木按统一规划栽!植的树木和在自管居!住区栽植《的树木归单位所有】; ? ,   (三)私有庭!院,个,人,栽植养护的树—木归个人所有—; ?    以上—3种树木《所有权人不得随意砍!伐 第二》十一条 由城市绿】。化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的?树木:。在城市的各项—建设中必须》采取保护措施—在建:设用:地上的原有》树木需要砍伐、【移植和修《剪,的,必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规定交?纳,赔偿费用每砍—伐1:株必须补栽5株【以上胸?径,不少于5厘米的【树木 第二十二】条 城市中的各【类工程、管线、交通!设施应与树木保【持适当距《离当树木生长影响】管,。线安全或影响交【通设施使用需—要修剪时必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由管】线或交通《设施管理单位—在绿化管理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有偿修剪《修,剪费用按下》列原:则承担?    》 先有树木》后建:管线、设施》的修剪费用由管线及!设施管理单》位承担; 》     》先有管线设施后植树!的修剪费用由树木】所有权人承担; 】     树木【和管线、设施分不】清先后?的费用由《双,方平均分担 第】二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树木倾斜危及管线、!。设施安全时》须报请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扶!正或砍伐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树《木必须及《时,砍伐:、更新? :    《(,。一)树龄已达到【更新期或自然—枯死的?。;    — (:二)有严重》病虫害无《法挽救的;》     (三】)严重?枯朽或倾斜防碍交】通或危及人身、【建筑物?以及其他设施—安,全的;     !(四:)因其他《自然原?因需要砍《。伐或更新的  】   树木属—单,位和个人《所有的树木所有者应!及时:报告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并》按,要求进行砍伐—、,更新 第》二十五条《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古》。树名木”统一登记】管理 建立档案【 制定保护范—围加强?养,护和管理“古树名】木”是指针叶树【木胸径在50—公,分以上的或》。树龄10《0年以上的;阔叶树!。木胸径在80公分】以上的或树龄—100年以上—;稀有、珍贵的【树木及具有历史【价值和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 ?  :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古树名木”【施以砍伐、移—植、:修剪、损伤、侵害】等行为?因特殊情《况需要砍《伐、:移植、修剪的—必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机关【批准 《    生长在【公共场所的“古树】名木”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生长在单—位或者?私人庭院中的古树名!木由该单位或居民】负责管理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