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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第十五条】 城市绿化管理遵循!专业养护、统一管理!。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具体—办法:是
— (一)《城市的?公园、?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街道—绿化及建《设,。项目配套绿》化由城市绿化专业】养护单位负责管【理,;,
—(二)苗圃、草圃、!花圃、果园等生产绿!地由经营单》位负责管理;
】 (》三)单位和个人庭院!绿化的正常种植【、培育、繁殖、养护!。由单位或个人—自行负责;
! (四《)单位和个人门【前责:任段或责任》区内的绿化实行“包!栽植”、“包成活”!、“包管护》”、“损失包补【”的:。“四包”责任—。制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 ,(五)居住区绿【地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街工委负责也】可由建设单位—负责或者委托—城市绿化专业—养护单?位负:责;:
: : (六)城—市内及零公里以外】的铁路、《公路两侧部分—林地、河渠两岸的】绿化:和部分?郊区林地由所管辖单!位负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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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必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占—用单位或《个人应按规定向【绿,化主管部门交纳【占用绿地费用—和绿地挖掘赔偿【。费,临时:占用绿地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占用期满后占用单!位应当清场退地【恢复原状
第十】七条 在城》市公用绿地》内开设商服摊点必须!向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在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和: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并服从!绿化主管部门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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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区内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进行经!营活动的由开办单】位负责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内】的一切绿化用—地、花草树》木、:绿化设施的》建设、维修和—养护:
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和修剪城区—内的树木如特—殊情况需要》砍伐、移植》。和修剪的必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有关!规定补?植树木和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九条 禁止【下列损坏城市—。绿化树?木、:绿,地,。行为
】(一)在《绿地内挖沙、采石】、倾倒垃圾、排放】污水、种《地、打柴割草和放牧!;
《 , (二《)摇树爬树、—刻,剥树皮、就树搭棚】、,架设电线《、折损树枝、—挖掘树根拴系—牲畜:、拉绳?晒物、采花摘果等损!害树木行为;
】。 (三—)践:踏,。草坪、花《坛、跨越绿地护【栏和:损,坏,绿化设施;
! (四)在绿地】。。和花坛?内焚烧纸屑》、杂物、堆放物【料、乱倒废弃脏物】;,
—(五)在距树—木1米以《内的地?方堆放?物,料、设临时建—筑物和距树木—2米:以内的地方挖窖、取!土;
《 , (六)其他有!碍树:木生长?。和,损,害绿地行为
【第二十条 市人民】政府保护树木所有权!者,的合:。法权益?城市树木所有—权按下?列归属确认
】。。 , (一)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管理:的树木归国》家所有?;
(】二)单位在用地范围!内自行?栽植养护的树木按】统一规划《栽植的?树木和在自管居【住区栽植的树木归单!位所有;
! (三)私有—庭院个人栽植养【。护的:树木归?个人所有;
! 以上3种树木所!有,权人不得《随意砍?伐
?第二十一条 由城市!绿化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的树木】在城市的各项建设】中必须采取》保护:措施在建设用地【上的原有《树木需要砍伐、【移植和修剪的必【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规定交纳】赔偿:费用每砍伐1株【必须补栽《。5株以上胸径不【少于5厘米的树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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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城市中的各—类工程、管线—、,。交通设施应与树木】保持适当距离当【树木生长影响管线安!全或影响《。交通设施使用需要】修剪时必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由管:线或:交通设施管》理单:位在:绿化:管理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有偿—修剪修剪费用—按下列原《。则,承担
《 , 先有树木【后建管线《。、设施的修》。剪费:用由管线及设—施管理单位》承担;?。
》 先有?管线设施后植树【的修剪费用由树木所!有权:人承:担;
《 , 树木和管【线、设施分不清先后!的费用由双方平【均分担
》第二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树木】倾斜危及管》线、设?施安全时《须报请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扶正或砍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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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树木必须及时砍【伐,、更新
】 (一)树龄已达】到更新期或自然【枯死的;
】 (二)》有严重病虫害无【法挽救的;
! (三《)严重枯朽或倾【斜防碍?交通或?危及人身、建筑物以!及其他设施安全的;!
《 (四)》因其他?自然:。原因需要砍伐或更新!的
《 树木属—单位和?个,人所:有的树木所有者应及!时报:告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并按要求进行砍】伐、更新
第【二十五条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古树名木”统一!。。登记管理 建—立档案 制定保护范!围加强?养,护和管理“古树名木!。”是:指针叶树木胸径在5!0公分以《上的或树龄10【0年:以上的;《阔叶树木胸》径在80公分以上的!或树龄1《0,0年以?上;稀有、》珍贵的树《木及具有历史价【值和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
】 :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古》树名木”施以—砍伐、移植、修剪、!损伤、侵《害等:行为因?特殊情况需要砍伐、!移植、修剪》的必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机关批准
】
: 生长》在公共场所》的“古树名》木”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生】长在单位《或者私人庭院中的古!树名木?由该单位《或居民负《责管理?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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