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1 环氧树脂喷涂法
7.11.1 环氧树脂喷涂可采用离心喷涂或气体喷涂工艺。当管径为200mm~600mm时,可采用离心喷涂;当管径为15mm~200mm时,可采用气体喷涂。
7.11.2 当环境温度低于5℃或湿度大于85%时,不宜进行环氧树脂喷涂。
7.11.3 喷涂作业前,应检查管道的变形状况,竖向最大变位不应大于设计规定值,且不得大于管径的2%。
7.11.4 环氧树脂涂料的混配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管道的口径、长度计算环氧树脂用量,并应采用磅秤称重环氧树脂和固化剂的重量,且应根据产品说明书进行配料。
2 当两级涂料混合后,应经机器充分搅拌均匀并熟化15min后方可进行喷涂。
7.11.5 环氧树脂喷涂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环氧树脂内衬喷涂厚度可按本规程第6.2.6条的规定选取。
2 气体喷涂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气体喷涂作业应先将涂料注入涂料机内,再使涂料机与空压机、待喷管用软管相连,然后打开涂料阀门和气阀使待喷管出口处喷出涂料,之后吹出多余的涂料;
2)应喷涂两次以上,每次喷涂应在前一次喷涂达到表干后方可进行;
3)多余涂料应由高压气体吹出。
3 离心喷涂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通过多次喷涂达到设计内衬厚度,第一道底漆喷涂宜在喷砂除锈后1h内完成,每次喷涂应在前一次喷涂层达到表干后方可进行;
2)应用耐压管连接离心喷涂车与气动液压泵、涂料桶等相关设备;
3)喷涂作业开始后,应按需调整涂料管压力以控制喷嘴流量,并应控制喷涂车的运行速度。
7.11.6 环氧树脂喷涂后的养护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先向管道内送入微风至涂膜初步硬化。
2 初步硬化后,应进行自然固化或送入温风进行加温固化。当加温固化温度在25℃时,固化时间应大于4h;固化温度在60℃时,固化时间应大于3h。
7.11.7 环氧树脂喷涂及养护作业完成后,端口处理和连接应符合本规程第7.1.10条的规定。
7.11.8 水泥砂浆喷涂法施工记录应符合本规程第7.1.11条的规定,并应对环氧树脂混配、环氧树脂喷涂和环氧树脂养护等施工工艺进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