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节—能与:。能源: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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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控制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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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建筑》设,计,应,符合国?家和天津《市现行相关节能【标准中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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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 不应采用电直接加!热设备作为》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热?源和非工艺性空调系!统,空气加湿的热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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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建筑—自动:监控及能耗计量【。符合现行地方—标准天津市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 2】9-205和天津市!民用建筑能耗—监测:系统设计标》准,。DB29-2—。16的相《关规定;住宅建筑自!动,监控:及能耗计量还应【符合:天津市住宅设计标】准DB?2,9-22《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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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 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中规定?的现: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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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 】对设有物业管理办公!用房:的居住建筑和—有设备管理》控制机房的》公,共建筑应利用综合布!线或其它方式为相】关的弱电《系统及具有通信接】口的设?备提供传送信息【的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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