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 】 允许开采量—的计算和确定—
【
9.4.1— , 允许开采》量的计算和确定【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
1 】在整个开采》期内动水位》的变化不应超—过设计值出水—量不应持续》减少;
! , 2 水质】、水温的变》化不应超过允许范】围;
【
《 3 不应—发生危害性的环【境地质现象》不得影?响已建水源地的【。正常生产
!
9.4.2 【 当能够确》定勘察区地下水在开!采条:件下的各项均—衡要素时《宜采用水量均—衡法计算和确定允许!。开采量
】
9.?4.3 当—地,。下水的?补给以地下水径流】为主含水层厚度不】大、储存量》很少:且下游又《允许疏干的》情,况下可采用》地下:水断面径流量法确定!允许开采量允许开采!量,。不应大于最小的地】下水径流补》给,量
9.!4.4? 水源地》具有长期开采的【动态资?料证明地下水—有充:足的补给且能形成较!稳,定的水位下降漏斗】时可根据总出水量与!。区域漏斗中心水位下!降之:间的:相关关系计算—单位下?降系数?并应结合相应的补给!量确定扩大开—采时的允许开采【量
》
9.4》.5 《当含水层埋藏—较浅开采期间有地表!水充分补给时—可根:据取水构筑物的【型式和?布局采用有关—。岸边渗入《公式确定允许—开采量?
:
9.—4.:6 当需水量不大!且,地下水有充》足补给时可只—。计算取水构筑—物的总出水》。量作为允许》。开采量
【
:9.4.7 【当地下水属周—期性补给且有足够的!储存量采用枯水期】疏干储存《量的方法《计算允许开采量【。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能【够取:得的部分储存量应满!足枯水期的》连续开?采且抽水孔中动水】位的下降不得超过设!。计,要求;?
【 , , 2 《应保证被疏干的部分!储存量能在补给期】间得到补偿》
《
9.4》.8 当》采用泉水作》为供水水源》评价泉的允许开采量!时,宜符合下列》要,求
! 1 》需水量显著》小,于泉的枯水流—量,时可根据泉》的调查?和枯:水期的实《测资料直接进—行评价;《
,
,
】2, 需水量接—近泉的?枯,水流量时可根据【泉流:量的动态曲线和流量!频率曲线进行评【价,也可建立泉流—量的消耗方程式进】行评价;《
《
3【 :需水:量大于泉的枯水流】。量时:如有条件宜在枯水期!进行降低《水位的试验》。确定有无扩大泉【水流量的可能—性并应在此》基础上进行评价
】
,
9》.4:。.9 ? 利用暗《河作为供水水—源时可?根据多年枯水期暗】河出口处的实—测流量评价允许开采!量有长期观测资【料时也可结合地区的!水文、气象资料根据!暗河的流量频率【曲线进?行评价
《
9.【4.10 在【暗,河分布地区某—。个,地段的允许开采量】可采用地《下径流模数法概略评!价也:可选择合《适的断面通》过天然落水洞—、竖井或抽》水孔进行抽》水并:应计算过《水断面上的总径流】量进:行评价
!9.4.11— 当勘察》。区与某一开采区【的水文?地质条?件基本相似且—开采区已具有多年】的实:际开采?。资料时可采用比【拟法:评价勘察区》。的允许开采量
】
?
,9,.4.?12 《布置群井开》采地下水《时允:许开:采量可根据群孔抽】水试:验,的总出水《能力和开采》条件下的《相,应补给量《并应结?合设计要求的动水】位,反复试算和调整【后确定?
:
9.—4.13 》 当水文地质条件复!杂、:补给条件难以—查,明时可采用开—采性抽?。水试验的《实测资料直接—(或适当推算)确】定允:许开采量
—
】当实测的总》。出,水量大于或等于需】水量动水位》能较快达到》稳,定且不超《过设计?要求停抽后动—水位又能较快恢复】时抽水试验的时间不!宜过:长;当实测的总出】量小于需水量动【水位不能较快达到】稳,。定且不超过设计要求!停抽后动《水位不能较快恢复】时抽水试《验的:延续时间应符合【。本规范第6》.1.3《条,和第6.1.—5条的规定
【
9.—4,.14 《 当采用数值—法计算允许开采量】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水文地】质条件的概化—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宜【以完:整的水文《地质单元作》为计算?区;
》
》 2) 可】根据含?水层:。的,岩性结构、水力性】质、导?水特征的不同概【化为潜水或承压水;!均,质或非均质各向同性!或各向异性单层、】双层或多层;—
! 3) —可根据地《下水流状态概—化为稳定流或非稳定!。流;一维流、二维】平面:流,或剖:面流准三维流或三】维流;
【
】4) 可根据计【。算区边界及地下水】位,(水头)和径流量】的特征概化为给【。定地:下水水位(水头)】的一类边界或给定】侧,向径流量的》二类边界或给定【地下水侧向流量与水!位关系的三类—边,界;
! 》5) 计算》区,内部有断层时应根据!断层的导水、—。阻水性质作专门【处理
】 2》 数?值模型的建立—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 :1) 计算区网格剖!分的疏密应与相【应勘:察,阶段的资料相适【合并应?。布局合理;
】
?。 :。 :。 :2) 应按含水【层特:征分区给出》水文地质参数的初】。始估算值需在模型识!。别过:程中调?整分区时《应与其?水文地质特征相符合!;
:
】 3) 降【水、:河渠、灌《溉水入渗补给蒸发】、泉水?溢出:排,泄等:输入、?计算和?输出的步长》不宜大于1》个月:;
《
【 4?) :宜采用拟《合校:正方法?反求:水,文地质参数识—别和检验《。数值:模型数值模型的识】别和检验《应利用相互独立的不!同时段的资料分【别进行资《料系列?长度各不宜少于一】个水文年;
!
》 5) 利【用非稳定流试验资】料识:别模型应使地下水】位的实际观测值与】模,拟计算值《的变化曲线h-t趋!势,一致:并采用使得》水位拟合均方差【等目标函数达—到最小作为》。判断:标准;
! 6【) 利用稳定流试验!资料识别模》型模拟的流场—应与实测流场—的形态一致且地下水!流向应相同
】。
? 3 — 地下?水预报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对计算区的大气降】。水和河川《径流进行水文分析评!价平、枯、丰—不同年?份的:降水量和径流量【作为:地下水预《报,的基础;《
》
: 2) 根!据预测分时段给出预!报的外部《条件包括预》报期间的边界—流量、水位、垂向】交换的?水量等;必要时可建!立,相应的统计模型或】计算区外《围的区域大模型【进行计算;》
《
,
: :。 3) 对给】定的方案或》各种可行的开采【方案进行预》报应论证其》是否:满足给?定的技术《、经济和环境—的约束条件选择【最优的?开,采方案;
【
? 》。 4) 预报—成果的精《度,可采用地《下水预报模》型进行地下水均衡】计算的结果进行分】析和评定
】
9.4.15】 在确定》允许开采量》的过程中计算各抽】水孔内或邻近孔内】的水位下降值时【应扣除由于三—维流、紊流、孔损等!因素:的,影响而产生》。的水位附加》下降值
《
?
:9.:4,.,16 地》下水允许开》。采,。量可:划分为A《、B、C、D四【级其精度宜按下【列,条件进行分析和【评价
《。
— 1 水文地】质条件的研究—程度;
! 2 【地下水动《态观测时间》的长短;
!
, 《3 计算所引用】的原始数据和—参数的精度;
】
》 4 》 计:。算方法和公式的合理!性;:
?
— 5: :补给量的保证程度】
《
9.《4.17 》 D级?(推断的)允许开采!量的精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应初步查—明含水层(》带)的?空间分布及水—文地质特征;
【
《
《 2 应初步【圈定可能富水—的地:段;
《
,
:
《 3: 应根据单孔【抽水试验确定所需的!水文地质参》数;
—
,
》4, 应?概略评?价地下水资》源并应估算地下水】允许开采《量
:
9.4.!1,8 C级(控制的!),允许开采量》的精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1 】应基本查《明含水层(》带)的空间》分布及水《文地质特征;
【
《
2 】应,初步掌握地下—。水的:补给、径流、排泄】条件及其《动态变化《规律:;
【 3 应根!据带观测孔》的单:孔抽水试验或枯水期!。的地下水动态资料确!。定,有代表性的水文地】质参数;《
?
:
》4 应结合开采】方案初步《计算允许开采量提出!合理的采用》。值,;,
—。 ? 5 应初步论证!补给量并应》提出拟建《水源:地的可靠《。。性评价
【
9.《4.19 B级(!探明的)允许开采】量的精?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应》查明拟?建水源地的水—文地:。质条件及与》供水有关的》环境水文地质问【题并应提出》开采:地下:水必需的《有关含?水,。层资料和数据;
!
,
:
《 2 应》根据一个水文年【以上的地下》。水动态资料、群【孔抽水试验或开【采性抽水试验验证】水文地?质计算参数并—应掌握含水》。层的补给条件及供水!能力;
《
:
— 3 应》结合:具体的?。开采方案建立和完】。善数值模型计算和评!价补给量《确定允许开采量;】
】 4 应预【测开:采,条件下的地下水【水位、水量、水质】可能发生《的变:化;
【
5 【 应:提出不使地下水【水量减少和水质变差!的保:护措施;
!
》6 : ,直接利用泉水天然】流量:作为允许开》采量:时应具有20年以】上泉:流量系列观测—资料
》
9.4.【20 A》。级(验证《的)允许《开采量的精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应具有为《解决开采水源地【具体课题所进—行的专门研究和试】验,成果;
【
,
2— 应根据开采的动!态资料进一步完善地!下水数值模型—。并应逐步《建立地下水》管理模型;》
】。 :3 ?应掌握3年》以上水源地连续开】。采的动态《资,。料并应对地下水允】许开:采量:进行系?统的多年的》均衡计算《和评:。价;
! , 4 》应提出水源》地改造、扩建及保护!。地下水资源的具【。体,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