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 允许开采量的计!算和确定
】
9.—4.1 允许开】。采量的计算和确定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
》 1 在整—。个开采期内》。动水位的变化不应超!过,设计值出水量不应】持,续减少;
】
? 2 水质、!水温的变化不应超】过允许范围;
!
? , ?3 不应》。发生危害性的环【境地质?现象不得《影响已?建水源地的正常生产!
《
9.4.2 】 当能够确定勘察】区地下水在》开采:条件下的各项均【衡,要素时宜采用水【量均衡法计算和确】定允许开采量
】
:
9.4》.3 当》地下水的补给—以地下水径流—。为主含水层厚—度不大、储存量很少!且下游又允许疏干的!情况下可采用地下水!断面径流量法—确定允许开采量允许!开采量不应大于最】小的地下水径流补】给量
【
9.4.4 【 ,水源地具有长—。期开:采,。的动态?。。资,料,证明地下水有—充足的补给且—能形成?较稳定的水位—下降漏斗时》。。可根据总出水—量与区域漏斗中【心水位下降》之间的相关关系【计算单位下降系数并!应结合相应的补给量!确,定扩大开《采时的允《许开采量《
?
9.》4.5 当含水层!埋藏较浅开采期间有!地表水充分补给【时可根据《取水构筑物》的型式和布》局采用有关岸边【渗入公式确》定允许开采量—
,
,
9》.4.6 》 当需水《量不大且地下水有充!足补给时可只计算取!水构筑?物的总出水》量作:为,允许开采量
!
9.4.7 】 当:地下水属周期性补给!且,有足够的《储存量采用枯水【。期,疏干储存量的方【法计算允许》开采量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 能够取得的部分储!存,量应满足枯水期【的,连续开采且抽水【孔中动水《位的下?降不得超《过设计要求;—。
,
《。
,。 2 应保!证,被疏:干的部分储存—量,能在补给期间—得到补偿
】
:9,.4.8 当【采用泉水作为供【水水源?评价泉的允许开采量!时宜符合下列—要求:
】。 :1 需水量—。显著:小于泉的枯水流量】时,可根据?泉的调查《和枯水期的》实测资料直接进行】评价;?
,
?
: 2 需水!。量接近泉的枯—水流量时可根—据泉流量的动态【曲线和流《量频率曲线进行评】。价也可建立》。泉流量的消耗方程】式进行评价;—
?。。
《 3 需水】量大于?泉,。的枯:水流量?。时如有条件宜在枯】。。水期进行降低水位】的,试验确定有无—扩大泉水流量的可】能性并应《在,此基础上进行评价】
》
9.4.9 【 利用?暗河:作为供水水源时可根!据多年枯《水期暗河《出,口处:。的实测流量评价允许!开采量?有,长期观测资料时【也可结?合地区?的,水文、气象资料根据!暗河的流量频率曲线!。进行:。评价
》
9.4.10! 在暗河分布地】区某个地段》的允许开采量可【采用地下径流—模数法概略评价【也可选择《合适的断面通过【天然落水洞》、竖井或抽水—孔进行抽水并应【计算过水断面上的】总径流?量进行评价
【
,
9.4.11! 当勘察区与某一!开采区的水文地【质条件基本相似且开!采区已具有多年的实!际开采?资,料时可采《用比拟法评价勘察区!的允:许开采量《
9【.4.12》 布置群井开采】地下水时允》许,开采量可根据—群孔抽水《试,验的总?出水能力《和开采?条件下的相应—补给量并应结合【设计要求《的动水位反复试算】和调整?后确定?
—9.4?.13 当水文地!。质条件复杂、—补给条件难以查明时!。。可采:用开采?。性抽:水试验的实测资料】直接(?或适当推算)—确定允许开》采,量
! 当实测的总出】水量大于或等于需】。水量动水位》能,较快达?到,稳定且?不超过设计要求【停抽后动水》位又:能较快恢复时抽水试!验的时间《不,宜过长;当实测的总!出量小于需水量【动水位不能较快【达到稳定且》不超过?设计要求《停,抽后动水位》不能较快恢复时【抽水试验《的延续时间应符合】本规:范第6?.1.3条和第6】.1.5条》。的规定
—
,
9.4》.14 《 当采用数值法计算!允许开采《量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水文:地质条件的》概化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宜以】完整的?水,文地质单元作—为,计,算区;
【
】2) ?可,根据含水层的—岩性结构、水—力性质、导水特征】。的不同?概化为潜水或承压】水;均质或非均【质各向同性或各向异!。性单层、《双层或多层;
!
:
《 3《) 可根据地—下水流?状态概化为稳定流】或非稳定流》;一维流、二维平】面流:或剖:面流准三维流—或三维流;
—
《
《 4《) 可?根据计算《区边界及地》下水位(水头)和径!流量的特征概化【为给定地下水—水位(水头》)的一?类边界或给定侧【向径流量《的二类?边界或给定》地下水侧向》流量与水《位关系的三》类边界;
—
【 5) 计算】区内部有断层时应】根据断层的导—水、阻水性质作专门!处理
【
2 数!值模型的建立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计算!。区网格剖《分的疏密应》与相应勘察阶段的】资料相适《合并:应布局?合,理;
—
? 2—。) 应按含水层【特,征分区给出水文地质!参数:。的初始?估算值需在模型【识别过程中调—整分区时应与其水文!地质特征相符合【;
》
】3) 降水》、河渠、灌溉—水入渗补《给蒸发、泉水溢【出排泄等输》入、计算和》输出的步长》不宜大于1》个月;
》
【 4《) 宜采用拟合校】。正方法反求水—。文地:质参:数识别和检验—数值:模型数值《模型的识别和检验应!利用相互独立的不】。同时段的资料分别】进行资料系列长度】各,不,宜少于一个水—文年;?
,。
:
】 5) 利用—非稳定?流试验资料识别模】型应使地下水位的】实际观测值与—模拟计算值》。的变化曲线h-t】趋,势一致并采》用使得水位拟合均方!差等目标函数—。达到:最小作为《判断标?准;
《
《 : 6》。) 利用稳定流试验!资料识别模型模【拟的流场应与—实测流场的形—态一致且地下水流向!应相同
《
《
3 】地下:水预报?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对?计,算区的大《气降水和河川—径,流,进行水文分析—评价平、枯、丰【不同年?。份,的降水量和径流【量作为地下水预报】的基础;
【
? 2)】 根据预测分时【段给出预报的外【部条件包括预—报期间的边界流量】、水位、垂向交【换的水量等;—必,要,时可建立相应—。的统计模型或—计算区外围的区域大!模型进行计算;
!
,
:
《 , 3) 对给定】的,方,。案或各种可行的【开,采方案进《行预报?应,论证其?是否满足给》定的技术、》经,济和环境的约—束条件选择最—优的开采方》案;
《
— 4) 预】报成果的精》度,可采用地下水—预报模型进行—。地下:水均衡计算的结果进!行,分析和评定》
9【.4.15 在】确定:允许开采量的过【程中计算各抽—水孔内或邻近—孔内的水位下降值时!应扣除由于三—维,流、紊流、孔损【等因素的影响而产生!的水位附加下—降值:
《
9.4.—16: 地下水允—许开采量可划—分为A、《B、C?。、D四?级其精度宜》按下列条件》进行分?析和评价
!
1 水!文地:质条件的《研,究程度;
】
2 】。 地下水动态观测时!间的长短;
—
:
,
3【 计算所引用的原!始数据和参》数的精度;
—。
?
—4 计算方—法和:公式:的合理性;
【。
《 ? 5 补给—量的保证《程度
【
9.4《.17? D?级(推断的)—允许开?采量的精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应初步查明!含,水层(带)》的空间?分布及水文地质特】征;
?。
】 2 应初步【圈定可能富水的地段!;
—。。
3 应!根据单孔抽水试验】确,定所需的水文地【质参:数,;
! 4 应概【略,评价地?下水:资源并应《估算:地下水允许开采量
!
《
9.4《.1:8 C级(控制】的)允许开采量的精!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 应基本查明—含水层(带)的空】间分布及水文地质】特征;
【
? 2 》 应初步掌握地下】水的补给、》。径流、排《泄条件?及其动态《变化规律;
】
:
3 】应根据带《观测孔的单》孔抽:水试:验或枯水期的地【下水动态资料确【定有代?表性的水文地质参数!;
—
? 4 应—结合开采《方案初步《。计算允许开采量【提出:合理的采用值;【
:
?
《 5 应初步论证!补给量?并应提出《拟建水源地的—可靠:性评:价
9】.4:.19 B级(探!明的)允许开采量的!精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1 应《查明拟建水》。源地的水文地质条】件及与供水有关【的环境?水文地质问题并应】提出:开采地?下水必需的有关【含,水层资料《和数据;
》
?
: 2》 , 应根据《一个水文年以上的】地下水动态资料、群!孔,。抽水试验或》。开采性抽《水试验验证水文地质!计,。算参数并应掌—握含水层的补给条】。件及:。供水能力;
—
:
— 3 应结合【具体的?开采方案建立—。和,。完,善数值模型计算和评!。价补给量确定允许】开采:量;
】 4 — 应预?测开采?条,件下的?地下水水《位、水?量、水质《可能发生的变化;
!
!5 ?应提出不使地下【水水:量减少和水质变【差的保护措》施;
《
【 6 直接利用泉!水天然?流量作为允许开采】量,时应具有20—年以上泉流量系列】观测资料
】
9.4.20】 A级(验证【的)允许开采量的】。精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应具有为解【决开:采水源地《具体课?题所进行《的专门研究和试验】成果;
! 2 — 应根?据开采的动态资料】进一步完善地—下水数值模型并【应逐步建立地下水管!理模型;
!
3 【 应掌?握3年以上》水源地连续开—采,的,动态资料《并应对?地下水允许开—。采量进行系》统的多年的》均衡:计算和评价》;
—
? 4 》应提:出水源地改造、扩建!及保护地下水资【。源的具体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