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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工程!评审
第十】二条 市评委会办公!室每:年分二?次集:中受理市级》文明工地评》审前:的,申报资料《截止:。时间分别为》6月:15日和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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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 评审前提【供的申报资料如下
!。
》1、宿迁市建—设工程市级文明【。工地:申报表(一式两份)!。;,
2、施!工许可?证(复印件1份【);
】3、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1份);
》
, 4、塔【吊检测合格证(复】印件1份)
【
第十四条 评】审程序?
1、】评委会办公室对评】审前的申报资料进行!初审:符合:。评,审条件的列入评审范!围;
2!、评委会对评委【会办公室提交的【评审项目进》行审查经评》议后:确定:拟,表彰:工程:项目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报:市建设?局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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