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三章 管线】工程审批和施—工管:理,
,
,。
第十《二条: 下:列管线建设应当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一,)规划?宽度≥?10米?的城市?道路上的《各种规格和类别的】。管线及沿路建筑管线!接入;
!(二)雨水》管、污水管管—径≥30《0毫米的;》
(三)!给,水管、燃气管、热力!。管,等压力管《管径≥200—毫米的;
! (:四)电压≥1—0千伏的《电力线路;
【 (五)有线!电视电缆≥2孔【的;
— (?六)通信《电,缆≥2孔的;—
—(七)各类工—业管线;
】 (八)》其他各?类需要审批发证的管!线
—
:。 ,第十三条《 随道路、桥梁【、隧道、驳》岸等市?政基础设施同步建设!的地:下,管线项目由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主体根据《规,划要求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管线综合设计并组!织各管线工》程建设单位》。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
(一)】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主!。体组织各管线—单位同步向发—改,委申请取《得,市政基础设》施和地下管线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文件;
! (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主体负责编制管!线综合规《划报规划部》门审查?;
(三!)管线综合方案【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主体应!当组织编《制管线?综,合施:工图报规划部门【审批;
《
(四)管!线综合?施工图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主体组织各管线!。建设单?位同步?向规划部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五】)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主体组织各—管线建设《单位同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城市道】路挖:掘许可证
! 施工中产生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管线【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需向市城管部门申!办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后方可施工
!
第》十四条 除十—三条外的各》。。管线单?位单:独建设?的,管线项目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向发:改委申?请取得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文件;
》
(二)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 :。 (三)提供—。该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
? (四)编制】管线规?。。划设计方案并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
(五)】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六)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需,挖掘道路《的同:时,申领城市道路挖【。掘许可证
】 施工中》产生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管线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需向市城管部门申!办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后,方可施工
】
? 第十五条 —新,。。建,、改建?、扩建?管线工程涉及建设、!。交通、水利、—园林、?文物、公安等部门管!理职:责的:管线建?。设单:。位应当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手?续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到城【建档:。案,馆,查,询施工?地,段的管线工程档案】取得该?施,工地段管线现状【资料并报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地段无管》线工程档案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地下管!线产权单位补测【并,及时报送《城建档?案馆:
》
第十七条 】经,批准建设的管—。。线工:程在:开工前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主体或管》线建设单位应—当,。根,据第十三条或第十】四条委托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进行开工!前放线并申请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验线
!
?
第《十八条? 管线?建设单位必》须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管线资料—施工单位应当文明施!工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现场?应当使用统一规范的!围栏设置醒目告【示牌和警示标—志
?。 管线建设—涉,及燃气等危险管【道,相邻平行或垂直交】叉的管?线建:设单位须经相关管线!专业管理《单位确?认并采取保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后施工单位方】可施:工
管—线,工程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批准的时间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设置管线标【志并:提供合格的管线【竣工图?管线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管线隐蔽工程【进行:监理并做好管位的】。。。监理记录
!
: 第十九《条 施工过程中管】线建:设单位需《变更线路的》应当经规划》。部门批准后方—可变更
—
第二【十条 在《施工中?。发现有?管线资?料未标注的管—。线管线建设单—位应:及时报告建设(城建!档案馆)和》规划部门并应查【明管线性质、—权属由权属单位补建!档案资料同》步上报建《设、规划《部门
—
? 第二十一条—。 管:线建设?单,位在施?工中损坏《管线:的须:采取应急保护措施立!即,通知管线《。权属单位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并!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二?十二条 敷设和更新!管线:。覆土前?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主体或管线建—设单位应根据—第,十三:条或第十四条及时委!。。托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按照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进行!。竣工测量形成准确】、统一的《竣工测量数据文件】和管线工程测量【。图上报建《设(城建档》案,馆)和规划部门【
未按规定进!行竣工测量》的有关职能部门【。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手—续
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地:净
!第二十?三条 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五年内不—得挖:掘大修的城市道路】三年内不得挖掘重要!节假日或重大活动】期间:。禁止挖掘城市道【路,因特殊情况确—需挖掘的须得到市】建设、城管》、,公安、交《通等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