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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第三章? ,管线工程审》批和施工管》。理 ? 第?十二条? 下列管线建设应当!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一)规划宽度≥【。。10米的《城市道路上的各种】规格和类别》。的管线及沿》路建筑管线接入; !    《 (二)雨》水管:、污水?管管径≥《300毫米的; 】    《 (三)给水管、燃!气管:、热力管等》压力管管《径≥200》毫米的;  【   (四)—电压≥1《0千伏?的电力线路》; ?    (五)【有线电视电缆≥【2,孔的:;     【(六)通信电缆≥2!孔的;     !(七)各类》工业管?。线,;     【(八)其他》各类:需要审批发证的【管线 ? 《 : 第十三条》 随道路、桥梁【、,隧道、驳岸等—市政基础设施同步】。。建设的地下管线【项目由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主体—。根据规?划要求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管线综合】设计并组织各管【线,工程建设单位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  (?一)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主体》。组,织各管线单位同【步向发?改,委,申请取得市政基础】设施和地下管线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文件:;     (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主》体负责编制管线综合!规划报规划》。部门审查《; :。     (三)管!线综合方案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主:体应当组织》编制管线综合施【工图报规划》部门审批;  】   (四)—管线:综合施?工图: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主!体组织各管线—建设单位同步向规划!部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五)【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主体组织各【管,线建设单位同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城—市道路挖掘》许可证 《。     施工中产!生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管线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需向—市城管部《门申办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后方【可施:工 】 第十四条 除十三!条外:的各管线单位单独】建设的管线项目按下!列程序办理   !  (?一)向发改委申【请取:得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文件》;     【(二)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     (—三)提供该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     (!四):编制管线规划设【计方案并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    (五—)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六)《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需挖掘道》路的同时申领城市道!路挖:掘,许可:证 ?    施》工中:产生: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管线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需《向市城管部》门,申办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后方可施工 — :。。 , 第十五条】 新建、改建、【扩建:管线工程涉及建【设,、交通、水利、【园林、?文物、公安》等部门管理职责的管!。。线建设单位应当【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手续 】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到城建档案馆!查,询施工地段》的管线工《。程档案取得该施【工,地,段管线现状资料【并报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地【段无管线工》程档案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地下管线产权单位!补测并及时》报送城?建档案馆 》 第十!七条 经批准—建设的?管线工?程在开工前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主体—或管线建设单位【应当根据第十—三,条或第十四》条委托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进行开工前放线并!申请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验线 】 》第十八条 管线【建设单?位,必须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管《线资:料施工?单位应?当文:明施工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现《场应当使用统一【规范的?围栏设置醒目告示】牌,和,警示标志 【 管线建设涉—及燃气等危险管道】相邻平行或垂—直交叉的管线建【设单:。。位须经相关》。管线专业管理—单位:确认并采取》。保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后施】工,单,位方:可施工 》 管线工程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批准的时间—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设《置管:线标志?并提供合格的管线】。竣工:图管线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管》线隐蔽工程进行监】理并做好管位的监】理,记录 ! 第:十九条 施工—。过程中管线建设【单位需变更线路的应!当经规划部》门批准后方可—变更 — , 第二》十条 在施》工中发?现有管线资》料未标注的》管线管线建设单【。位应及时《报告建?设(城建《档案馆?)和规划部门并【应查明管线性—质、权属《由权属单位补建档案!资料同步上报—建设、规划部门 ! : ,。 第二》十一条 《管线建设单位—在施工中损坏—管线:的须采取应急保护措!施立即?通知管线《权属单位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并!。。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二十二条 》敷设和更新》管线覆土前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主体或!。管,线建设单《位应根据《第十三条或第十【四条:及时委托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按照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进》行,竣工测量形成准确、!统一的竣工测—量数:据文件和管线—工程测量《图上报建设》(城建档案馆)和】规划部门《 《未按规?定进行竣工》测量:的有关职能部门【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手续 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地净 !。 ?第二:十三条? 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五年内不得挖【掘大修的城》市道路三年内—不得挖掘重要节【假日或重大》活动期间禁止挖【掘城市道路因特殊情!况确:。需挖掘的须》得到市建设》、城:。。管、公?安、交通等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