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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章》 管线工程》审批和施《。工管理? 第十二条】 下列管线建设应】当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一)规划【宽度≥10米的城市!道路上的《各种:规格和?类别的管线及沿路建!筑,管线接入;  】   (二》)雨水管《、污水管管径≥【300?毫米的;    ! (三)给水—管,、燃气管、热力【管等压?力管管径≥200毫!米,的; 《    《(四)电压≥—10千伏《的电力线路; 】    《(五)有线电视电缆!≥2孔的《; : ,  :  (六)通—信电:缆≥2孔的;  ! ,  (七)各类工业!管线;     !。(八)其他各类需】。要,审,批发证的管线 】 第十三!。条 随道路、—桥梁、隧道、—驳岸等?市政:基础设施同步—建设:的,地下管线项目由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主】体根据规划要求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管线综合—设计并组织各管【线工程建《设单位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   ? (一)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主》体组织各《管线单位同步向【发改委申请取—得市:政基础设施和—地下管线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文?件;  》   (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主体负责编】制管线综合》规,划报规划部门—审查;     !。(三)管线综合【方案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主体应当】组织编制《管线综合《。施工图报规划—部门审批; — , ,   (四)—管线:。综合:施工图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主体组织各管线建设!单位同步向规划部】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五)《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主!体组织各管线建设】单位同?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城市道路挖!掘许可证   】  施工中产生【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管线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需向市城管—部门申办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后—方可:施工 ? 《 第十四条 】除十三条外》的各管?。线单位?单独建?。。设的管线项目按【下列:程序办理   】  :(一)?向发:改委申请取得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文件;—     —(二)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   ?  (?三)提供该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   】  (四)编—。制管线规《划设计方案并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五)!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六【)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需挖掘道路的同时!申领城市道路—挖,掘许:可,。证     施】工中产生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管!线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需【向市城管部门申【办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后方可施—工 】 第十五条 新建】、改建、《。扩建:管线工程《涉及建设、交通【、,水利:。、园林、文物、【公,安等部?门管:理,职责的管线建—设,。单位应当《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手续 ? ?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到城建《档案馆查询施—工地段的管》线工程档《案取得该《施工地?段管:线现状资料并报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地段无《管线工程档》案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地下管》线产权单位补测并及!时报送城建档案【馆 — 第《十七条? 经批?准建设的管线—工程在?开工前?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主!体或管线《建设单位应》当根据第十三条或】第十四条委托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进行开工《前放线并申请—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验线 》 第十】八条 管线建设【单位必须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管线资料施工单位应!当文明施工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现场应】当使用统一规范的围!栏设:。置,醒目告示牌和警示】标志 管【线建设涉及燃气等】危,险管道相邻平—行或垂直交叉的【管线建?设单:位须经相关》管线专业管理单位确!认并采取保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后施工单位方可!施,工 ? , ,管,线工程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批准的时间】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设置管》线标志?并提供合《。格的管线《竣工:图管线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管线隐【蔽工程进行监理并】做好管?位的监理记录— 》 第十》九条 施工过程中】管线建设单位需【变更线?路的应?当经规划部门批准】。后方可变更 ! : 第二十条 在施!工中发现有》管线资料未标注的】管线管线建设单【位应及时报告建【设(城建档案馆【)和规划《部门并应查明管【。线性质、权属由权】属,单位:补建档案资》料同:步上报建设、规划部!门 【 第二《十一条 《管线建设单》位在施工中》损坏:管线的?须采取应急保护措施!立即通知管》线权属单位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并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第二十》二条 敷设和更新管!线覆土前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主》体或管线建设单【位应根据第十—三条或?第十四条及时委【托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按照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进行《竣工:测量形成准确、统一!的竣工测量》数据文件和管线【工程测量图》上报建设(城建档】案馆)?和规划部《门 《。 未按规定进—行竣工测量》的有关?职,能,。部门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手续《 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地净【 — , ,第,二十三条 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五年《。内不得?挖掘大修的城—市,。道路三年内》不得挖掘重要节【假日或重大活—动,期间禁止《挖掘城市道路因特】殊情况确需挖掘的须!得到:市建设?、城:管、公安、》交通等?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