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编?制的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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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 市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城市规划《。区内:城乡规划编制协调】各规划编制组织【单位:开展相?关工作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层】次、各类别》。涉及空间利用的【城乡规划由市规【划主管部门进—行协调和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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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城—市,总,体规划?。应当以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区!域性城镇体系规【划以及其他上位【法定规划为依据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布—局和规模由市—政府:组织编制具体工作】由市规划主》管部门承担;各类园!区、风景区》的分区规划由所【在区政府(管委会】)依据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市,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和平衡!
】第八条? 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应当依—据已: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由市政《府组:。。织编制具《体工作由市规划主】管部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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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规划主管】部门: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也可由市规划主】管,部门联合《区政:府(管委会)组【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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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其!编制一般由建设【。用地单位负责;城市!重,要地段?及,政府投资《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可由市政府指!定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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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城市各?类专项规划应当依据!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由各专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市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与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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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由市规划主—管部门会同民防主】。管部门组《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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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城市设计的组!织编制按《下列分工进行—
》(一)包含在各个】阶段城乡规划中的】城市:设,计随该项城》。乡规划一并由规划组!。织编:制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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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中心城【区,的整体城市设—计,由市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各区辖区内【单独编制的整体【城市设计《由所在区《政,。府(管委会》。)组织编制;
! (三)城市重】点地段城《市设计由市》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单一地块的城市【设计可由《业主:组织编制《各,区政府(管》委会)也可》组织:。编制重要《地块的城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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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镇村规?。划的:组织编制按下列【分工进行
【 (一)镇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由》所在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市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和平衡镇区规划建设!用地在城市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不再单独—编,制镇总体《规划;在《。城市建设用地—周边地区的》应与城市规》划及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和》衔接
《 : (二)镇村布局规!划、村庄《规划由?所在镇政府组—织,编制
—第十:四条 根》。据需要市政》府,、区政府《(管委会)可—。以,编制战略性规划用于!远景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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