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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编?制的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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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市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城市规】划,区内城?乡规划编制协调各】。规划编制组织—单位开展《相,关工作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层次、!各类:别涉及空间利用【的城乡规《划由市规划主管部门!。进行协调和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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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城!。市总体规划》应当:以,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区域性!城镇体系规划—以及其?他,上位法定规划为【依据: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布局和!规模:由市政府组织编制具!体工:作由市规《划主管部门承担【;各:类园区、风景—区的分区规划由【所在区政府(管委会!)依据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市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和:平衡
】 第?。八条 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应》当依据已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由市政府—组织编制具体工【作由:市规划主管》部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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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规划主管部【门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也可由!市,规划:主管部门联合区政】府(管委会)组【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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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 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其编制一》般由:建设用地单》位负责;城市重【要,地段及政府投资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可由市政府—指定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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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 城市各类专【项规划应当依—据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由各专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市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与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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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由!市规划主《管部门会同民防主管!部门组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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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城—市,设计的组织编制【按下列分工进行
! (一)—包含在各个》阶段城乡规》划中的城《。市设计随该》项城乡规划一并【由规划组织编制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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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心:城区的整体城—市设计由市》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各区辖【区内单独编制—。的整:体城市设计由—所在区政府(—管,委会)组织编—制;
【(三)城《市重:点地段城市设计【。。由市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单一地块的城市】设计可由业主组织编!。制各区政府(—管委会)也可—组织编制重要地块的!城,市设计
第十!。三条 镇》村规划的组》织编制按下》列分工?。进行:
(一)镇!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由所在?。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市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和平—衡镇区?。规划建设用地在城】市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不再单独编制—镇总体规《划;在城市建—设用地周边地区的】应与城市规划及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和衔接?
(二【),镇村布?。局规划、村庄—规划由所在》镇政府组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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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根据—。需要:市政府、区政府【(管:委会)可以》编制战略性》。规划用于远景—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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