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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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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扬州古城—的保护、《管理与利《用保持扬州古—城,传统风貌与特色继承!和,。保护优秀历史文【化遗产?促进城市建》。设与:社会文化的》协调发?展依据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扬州古城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区古!运河、?二道河?、护城?河以内的扬州—明,清城区的保》护和管?。理国务院《公布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扬州城遗》址保护范围其他区】域的:保护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 古城!的保护、管理—与利用应当遵循【统一规划、严格保护!、全面改善、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和利用服从于保!护的原则
第四条! 古城保》护工作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严格控《制人:口,数量改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居住环境—
第五《条 市政府成【立扬州?古城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策》扬州古城保护重大事!项协:调古城保护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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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古城保护办】公,室(以下《简,称古城办)》作为扬州古城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扬州古城保护、】利用、?统一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负责古城《保护工作《协调、指导市相关】部门和广陵区政【府、维扬《。。区,政府:做好:古,城保护的《具体工作;》
(—二)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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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研究【和制定?古城:。保护、管理和利用的!政策措?。施;
— (四)参与编制】和实施?古城保护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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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组织编】制古城保护年度计】划和预算管》理和使?用古城保护资金【;
《 , (六)《会同相关部门实施古!城内:建设项目方》案的审?查及项目实》施情况?的督查;
— (《七)督促检查—规划、文《物、房管等部—门落实对古城内【。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的安全【。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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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配合相关部》门查处与古城—。保护相关的》违法违规《案件
】建立:古城: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决定古城】保护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古城《办设立古城保护【专家库为古城保护】提供技术咨》询
第六条— 市发改、—规划、建设》。、城管?、房管、文物、【。财,。。政、公安《、工商、文化、【。国土、物价、园林、!旅游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协同实施【本办法
—。 : 广陵区政府—和维扬区政府在古】。城保护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对古城保护的【宣传:组织和动《员公:众参与?古城保护工作协【调,街办、社区和驻区】。企事业单《位、个人《共,同,做,。好古城保护工—作强化对古城内街】。巷和住?宅,小,区的市容管》理、物业《服务和违法建设的查!处
第七条— , 在古城内活动【的所:。有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古城的》义务
《。 : 在?古城保护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广陵区政府、维扬区!。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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