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