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