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022-2015 建标库

14.2  安装与校正

14.2.1  钢结构安装前应对房屋的定位轴线,基础轴线和标高,地脚螺栓位置进行检查,并应进行基础复测和与基础施工方办理交接验收。

14.2.2  刚架柱脚的锚栓应采用可靠方法定位,房屋的平面尺寸除应测量直角边长外,尚应测量对角线长度。在钢结构安装前,均应校对锚栓的空间位置,确保基础顶面的平面尺寸和标高符合设计要求。

14.2.3  基础顶面直接作为柱的支承面和基础顶面预埋钢板或支座作为柱的支承面时,支承面、地脚螺栓(锚栓)的偏差不应大于表14.2.3规定的允许偏差。

表14.2.3  支承面、地脚螺栓(锚栓)的允许偏差

    注:L为柱脚底板的最大平面尺寸。

14.2.4  柱基础二次浇筑的预留空间,当柱脚铰接时不宜大于50mm,柱脚刚接时不宜大于100mm。柱脚安装时柱标高精度控制,可采用在底板下的地脚螺栓上加调整螺母的方法进行(图14.2.4)。

图14.2.4  柱脚的安装

1-地脚螺栓;2-止退螺母;3-紧固螺母;4-螺母垫板;5-钢柱底板;6-底部螺母垫板;7-调整螺母;8-钢筋混凝土基础

14.2.5  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在安装过程中,应根据设计和施工工况要求,采取措施保证结构整体稳固性。

14.2.6  主构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装顺序宜先从靠近山墙的有柱间支撑的两端刚架开始。在刚架安装完毕后应将其间的檩条、支撑、隅撑等全部装好,并检查其垂直度。以这两榀刚架为起点,向房屋另一端顺序安装。

    2  刚架安装宜先立柱子,将在地面组装好的斜梁吊装就位,并与柱连接。

    3  钢结构安装在形成空间刚度单元并校正完毕后,应及时对柱底板和基础顶面的空隙采用细石混凝土二次浇筑。

    4  对跨度大、侧向刚度小的构件,在安装前要确定构件重心,应选择合理的吊点位置和吊具,对重要的构件和细长构件应进行吊装前的稳定性验算,并根据验算结果进行临时加固,构件安装过程中宜采取必要的牵拉、支撑、临时连接等措施。

    5  在安装过程中,应减少高空安装工作量。在起重设备能力允许的条件下,宜在地面组拼成扩大安装单元,对受力大的部位宜进行必要的固定,可增加铁扁担、滑轮组等辅助手段,应避免盲目冒险吊装。

    6  对大型构件的吊点应进行安装验算,使各部位产生的内力小于构件的承载力,不至于产生永久变形。

14.2.7  钢结构安装的校正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结构安装的测量和校正,应事前根据工程特点编制测量工艺和校正方案。

    2  刚架柱、梁、支撑等主要构件安装就位后,应立即校正。校正后,应立即进行永久性固定。

14.2.8  有可靠依据时,可利用已安装完成的钢结构吊装其他构件和设备。操作前应采取相应的保证措施。

14.2.9  设计要求顶紧的节点,接触面应有70%的面紧贴,用0.3mm厚塞尺检查,可插入的面积之和不得大于顶紧节点总面积的30%,边缘最大间隙不应大于0.8mm。

14.2.10  刚架柱安装的偏差不应大于表14.2.10规定的允许偏差。

表14.2.10  刚架柱安装的允许偏差

14.2.11  刚架斜梁安装的偏差不应大于表14.2.11规定的允许偏差。

表14.2.11  刚架斜梁安装的允许偏差

    注:H为梁跨中断面高度,L为相邻梁跨度的最大值。

14.2.12  吊车梁安装的偏差不应大于表14.2.12规定的允许偏差。

表14.2.12  吊车梁安装的允许偏差

14.2.13  主钢结构安装调整好后,应张紧柱间支撑、屋面支撑等受拉支撑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