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5.7  !短路电流控》制 !5.7.1 — 短路?电流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  短路电流控制!。水平:。应与电源容》。量、电网《规划、开关》设备开断能》力相适?应,; ? ,       !2  各电压等级】的,短路电流控制水平】应相互配合》; 【   ?   3  当系】统短路电流》过大时应采取必【要的限制措施 【 ? 5.《7.:2  城市高、中压!。配电网的短路电流水!平不宜超过表5.】7,.2的?规定 ! 5.7.!3  当配电—网的短?路电流达《到,或接近控制》水平时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选择—合理的限流》措施宜?采用下列限流—措施 》 ?      1 】 合理选择网络接】线增大系《统阻抗; 》 》      2 】 采用高阻》抗变压?器;: 《     — , 3  在变电站】主变压器的》低压侧加《装限流电抗》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