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 短路电流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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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 短路电】流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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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短路电流!控制水平应与—电,源容:量,、电网?规划:、开关设备开断【能,力相适应《。;
【 《 2 各—电压等级的》短路电流控制—水平应相互》。配合;
! 3 !当系统短路电流过】大时应采取必—要的限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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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2 ! 城市高、中压【配电网的短路电【流,水平不宜超过表5】。.7.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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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3 》 当配?电网的?短路电流达到或【接近控制水平时【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选择合理的限流!措施:宜采用下列限流【措施:
—。 1【 合理《。选择网络接线—增大系?统阻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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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采用高】阻抗变?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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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在?变电站主变压—器的:低,压侧加?装限流电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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