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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拆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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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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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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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拆迁计划和【方案包括《下列内容
! ,。。1、明确的拆迁范围!;
《 2、拆迁范】围内:。房屋的用《途、面积、权属等】现状:;
【。3、拆迁的》实施步骤和》安,全防护、环保措施】。;
》。 , 4、拆迁资金【、安置房、》周转房或者其—他临时过渡措—施的:。落实情况;
—
》。5,、拆:迁的方式《、时限等
【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或与】。安,置,房建设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
!政府因土地》储备需?要拆迁房屋》。的拆迁人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拆迁人!暂不:具备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资》料的拆迁《人应当?提交:相关部门的预批【准文件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拆—。迁许可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 对于面【积较大或者户数【。。较多的拆迁项目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在核发拆迁许】可证前就拆》迁许可有关》事项召开听证—会听取?拆迁当事人》意见
第七—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监督管—理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
:第八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项目内容、【拆迁人、拆迁责任】单位、拆迁实—施单位、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予!以公:告
《第九条 》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
: ? 拆:迁人:不得擅自扩大或【者缩小拆迁》范围;需要》改变拆迁《范围的拆《。迁,人应当申请办理变】更,房屋拆迁《。许可手续
》
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延期【拆迁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给予:答复
《第十条 《 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
《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也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第《十一条 拆迁人可!以采用协《议或招投标的—方式确定受》委托的拆迁实—施单位?政府投资项目的拆】迁人必须采取招投】标的方式确》定拆迁实施》。单位
】拆迁人应当》向被委托的拆迁【实施单位出具委托】。书并:订立拆迁委托—合同拆迁人应当【。自拆:迁委托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将】拆,迁委托?合同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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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委托的!拆迁实施《单位不得擅自转让】。拆迁业务
【第十二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拆迁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对从】。事拆迁工作的人员进!。行,有关法律和》业务知?识的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发给拆?迁工作人《员上岗证《
》 拆迁工作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 : 拆:迁人或拆迁》实施单位《应,当公开办事程序做到!公开拆迁人》资格、公开拆迁【实施单位、公开【拆迁政策、》公,开补:偿标准、公开评【估标准、公开拆迁】程序提高拆迁工作的!透明度并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拆迁】宣传、解释工—。作,
第十三》条 : 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
? (三)租》赁房屋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暂停期】限,不,。得,超过1年《
在暂停!。期限内?因从事上《述应当限制的活【动导致补偿金额增加!的增加的部分不予】。补偿:
第十四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
: 拆迁共有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房屋共有!权人:共同:订,立或者与委托代理】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
第十五条 【 拆迁房《产,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
— 拆迁房产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安:置房仍?由房产管理部门【。代管;实行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金额【由代管部门专户【存入银?行
第十六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第十七】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拆迁人依照本办!法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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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 ,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十九条【 拆迁中涉及军】事,设施、教堂、寺庙】、宗教房产、文物古!迹以及归侨侨眷私】有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
:第二十条 》 被拆迁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并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后方《可实施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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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权不明或者产权有】纠纷的?;
(【。二):产权人下落不明的 !。
第?二,十一条 《 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 —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执!行
?第二十二条》 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的应当《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同意?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有关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受!让人: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并?自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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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房屋拆除应当由!具有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企业承担施工企】业应:当编:制房屋拆除方案确保!房屋拆除中》的人身、财产安全施!工企业负责人对【拆除施?工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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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房屋拆除施工【企业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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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拆迁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拆—迁档:。。。案资料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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