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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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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建立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加强?对我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动态监管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根据建—设部建市[2007!],。9号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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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建筑市场》各方主?体是指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参与工程建设】活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质量检测、施【工图审查、》主要建筑材料(商品!砼,)供应等《企业或?单位及其相关—。从业人?员
】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诚】信行:为信息包括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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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行为记录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行为规范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受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专业部门!。的奖励?和表彰所《形成的?。良,好,行为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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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有淮安?市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见附件)所列行为或!受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以?书面形式作出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决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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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诚《信行:为记录实行统—。一管理、《部门: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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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建设《局负:责制定全市统—一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诚》信标准;负责指【导建立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档案;《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市!联网:的,统一的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平台;负【责对外发布全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诚信?行,为记录信《息;负责指导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评价工作具体工】作委托相《关,执法监督机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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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建设局负责本地】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工作并及!时向市建《设局报?送本地区《的诚信行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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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诚信行为】信息的采集、—确认、公《布、变更、撤消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市建设《局城建处负责—全市各方主体诚信】行为记录的》归,档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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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主管部门主要通!。过日常管理、各类】执法检查、举报投诉!受理、上级》督,办件的办理等途径发!现和获?。得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诚信》行为信?息负责与工商、【税务、纪《检、监察、》司法、银行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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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诚信行为记录实行公!布制度本《。市行政区域》内各方主体的诚信】行,为记录在淮》安市建设《局网站?上统一?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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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行为记?录的公?布时间为《行政处罚或行政决】定做出后《7日内公布》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3年;良】好行为?。记录公布《期限一般为3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变更或《撤消诚信行为信息】。的须:经原记录的主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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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 各相关行业协会要!协助:。政府:部门做好诚》。信行为信息的—采集、记录、信息发!布等工作推进—建筑市?场动态监管;—要,。完善行业内部监督和!。协调机制加强行业】自律提高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诚》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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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 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在《行政许可、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资质复审、【工程担保与保险、表!彰评优等工》作中:逐,步,建立诚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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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 主管部门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不良】。行为记录进行公布时!应将不良《行为记录抄送其所在!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情节严重的报【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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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根据《。不良行为的情—节和性质除》对企:业或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外主管部门应—在职责范围》和管理权限内依【法降低其资质(资】格)等级吊销其资质!(资格)证书或向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相应处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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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或》单位:不良行为《记录一年内》累计达四次》的予:以警告达五次的从第!五次记录之》日起暂停其在—淮半年及以上—承揽业务《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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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一】年内累计达两次【的予以警告达—三,次的从第三次记【。录,之日起?暂停其?一年及以上在—本,。市承揽?业务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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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本细则由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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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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