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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三 百色市—新建改?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设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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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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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适应经济】发展和?。居民对公共服务设施!需求:的变化方便》居,民生活?、提高居住环境质量!规范公?共设施配《套指导规划编制【便于规?划,管理根据国家居住区!相关:规定、规范》结,合百色实际情况制定!“,百色市新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设置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 (二)本】标准适用于百色【。。市,主城区内《新建改建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百!色市主城区以外【的居住区配套公建】可参照本标准执【行危旧房《改造区、老城区、历!史文化保《护区等特殊地区居】住配套公建应因地】制宜:、具体研《究
《 (三【。)本:标准中所称的—居住区泛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一般为城!市干:道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相对?完整、并进行—一体化?管理的?生活聚居地(用地】分,类为国标居住用地代!号R)规模过小、混!合开发、扩建、被】城市道路分隔等特殊!情形应结合周—边,结合周边相邻—地段具体《规,划情况?参照:本标准执行根据百色!市城市实际情况【将,居住区人口规模划为!四类分别为1—.2万人《以上、?400?。012000人、1!0004000人】、1000人以下居!住人口按《每户3?。.,0人计算
【 《 (:四)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应!与其服务的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欺配置《设施的面积总指【标应根据规》划布局?统一安排并应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时投入使用】按设置标准配建的公!共服务设《施建成后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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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本:。标准中所指的公共服!务设施泛《指公益性服务—设施、经营性—。服务设施、教育设】。施、市政设施、绿】。化,活动场地及停车场】地等
《 : (六)居住!小区:建设中应充分保证公!益性服务设》施、教育设施和【市政设施的设—。置限:制在居住《用地内配置》过多一?般性商业性》设施用?地鼓励建设》半公益性的服务设】。施如文?。化活动?。社区医疗和养老设】施方便居民生活
! 二、公共服务设施!分类与设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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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分为】五大类分别为—
《 第一—类,。公益性服务》设施:
? : 1、》包括:。社,会服务和物业管【理社区服务》用房主要用于办理】社区:。公共事务、组—织居民?活,动和提供社区服务】功能包括社区—。办公、社会》家政服?务、就?业指导、咨询服务、!治安:联,防、计?生服:务、:图书:阅览等
— 物业管理!用房为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及附属《用房为居住小区内】建筑:与设备维《修、保安、绿化【环卫管理等提供【服务
】 :2、社区服务和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低于》。小区总建筑面积的】5,‰
— 3、社会区】服务和物业管理【用房应设置在—小区内部方便—居民进出小于3【00:平方米?。。的,可以结合其他公共建!筑或住宅设置但应】有独立的对外出入】口,和一定的停》车场地大于300平!。方米须独立》设置
】。 第二类经营【。性服务设施
! : :1、包括《为不:区居民服务》的,一般性商业》设施(?包括农贸《市,场和商业零售—等服务设施)和半】公,益性:服务设施(为—居民所共有可进【行商业化经营—的设施包括文化娱乐!、社区?医疗、养老院、【托老所等设施—);
】 2?。、一般性商业设施(!不含农贸市场)一】般,安排粮油、》综合百货《、日杂、餐饮以及美!。容美发、修理等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的便利设施】其总面?积不得?大于:。小区总建设面积的】2%;应设置在小区!内部面积大》于600平方米、】且设计为集》中开口的商业综【合体:形式的?在满足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在《小区出入口附近、】沿城:市,道路布?置
? : ? 3、农贸市场应】设在运?输车:辆易于进出的—。。相对独立地段在城】市次干道《或,支路上有直接—。开口:保证足够的停车场地!并与:住宅保持《一定的间隔》避,免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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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小区:文化娱乐设施—(会所)一般提【供文娱、健身—、影视、《青少年科《。技艺术活动、—老年人学习等方【面的功能对于丰富】社区居民业》余活动?、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一般在小区中!心、结合小区集【中,绿地布置
! 5《、社区卫生服务站主!要,开展一般常》见病治疗、》提供:家,庭病床、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健康教育与咨询等!服务
! ,6、养老《院,(托:老所)主要》满足老年化》社,会居民对养》老设施的需求养老院!、托:老所可以就近—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全托【、日托服务其生【活用房应满足冬至日!2h以上日照要求】活动场地应》有不少于1/2的】活动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
【 第三类教】育,。设施:
《 ? 1、包括中小【学和幼儿园
! ?。 2、中学、小学】应根据中小学—布点:规,划结合其服务范围】均衡:布置小?学,的出入口应避免设置!在城市?干道上教学》楼应满足底层满【窗冬至日《不少于?2h的日《照标准学校》运动场与《邻近住宅要保持【一定的?间隔;学校操场【宜向社会开放综合】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以实现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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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托、幼园所应!设,于阳光?充,足接近公共绿地【便于家长接送的地】。段三班和三班以下】的托、幼园》所可混?合设置也《可附设于其》他建筑但应》有,独立院落和》出入:口四班和四班—以上的托、幼园所其!用,地,均,应独立设置幼—、托建筑宜布置【于可挡寒风的建【筑物的背面建筑层数!不宜高于3层其生活!用房应满足底层满窗!冬至日不小》于3h的日》照标:准活动场地应有不】少于:1/2的活动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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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类》市政设施
】 1、包括】。。给排水设施、交通设!施、电力设施、环】卫设施、煤气—设施、通信设施等】
》 :。 2:、公:共交通首末》站应根?据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合:理确定位置设置在】城市道路以外的用地!上每处用《地面积?可按1?0001《40:0㎡计算
【。 : 3《、,新建改建居住—区达到一定规模【后应设置垃》圾收集站服务—半径:不宜超过800米】小型运转站按—2-3k㎡设置【一座用地面积不宜小!于,80:0㎡
【 4、其他市政!。设施需根据各行业】规定合理设置
! 《。 第五类公》共绿地、广场—
《 1、鼓【励小区?绿地集中设置—。在满足千人》指标的前提》下至少60》%以上面积的公共】绿地:须集中设置为一【处、并?不得被?机动车?交通所分隔同—时满:足宽度不于8m【、面积不小少—40:0㎡的要《求
【 2、至少应有】一个边?与相应级别的—道路相邻同时—应满足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的要求并便于】设置儿童游戏设【施和适于成人游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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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公共设施设》在住宅底层或地【下室的?在,建筑设计中应采取措!施避免干扰居—民的生?活、休息公共服务】设施应有《独立的供电、—供水和排《水等设施为贯—彻平:战结合的方针公共】服务设施应合理【。地利用居住区人防地!下空间新建》居住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应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时投入使用》以分期建成的居住区!其公共服务设施【可采取过渡措—施
三》、公共服务》设施控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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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标准中对公【。共设施规模》与,设置要求分别—采用了千人指标、一!般规模、限定—值和服?务半径等指标综合】控制:规划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在进行小】区规划时应根据小】区规模、布局合理进!行项目?安排和?确定规模指标—中有明确上下限要】求的:在确定公《共设施规模时不【。得突:破市政设施原—。。则上按?照每处一般规—模来确定其他—公,共设施可参照千人】。指标执行
【 2、在】五大类公共》设施中中小学、幼】儿园:、农贸市场、养老院!、公交?首末站、垃圾—转运站、垃圾收【集站、?。。社区消?防点一般《在,进行分区规划—、单元控制性—详规中?确定建设单位必须根!据设计条件中—规定的?规模和?。设置要求进行—配置其余设施除【特别注明外应按照本!。标准进行设》置在规划设》计时如确需增加、减!少配套设施或—调整规模应事—先征得?规划主管部门同【意,
3!、居住区《绿地率不应》。低于居住区总用【地的35%》旧区改建不应—低于30%居—住区内?的公共绿地应根据居!住,区不:同的规划布局—形式设置相应的集中!绿化广场
【。 : : 4:、为确保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落实上【术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除?中小学、公共绿地】外)占居住区总【。用地的百分比不【得低于6%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8%公》共绿地?占,居住:。区总:用地:。的百分比不得低【于3%
—四、停车场(库【)
— 1、公—共活动中心、—超市、?农贸市场和人—流较多的公共建筑】应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就近配?建公共停《车,。场(库)
【 : 2、》居住区内《居民停车在满足【服务半径150米】的前提下应相对【集中设置停车—场库鼓励利用地下】或半地下空》间设置停车场—地居住区《内地面停车率—不宜超?过10%
【 》3、在老城区以外的!(包括旧区改造和零!星加建的住宅)地区!按,每千户500个车位!标准设定中高—。档,商品住宅《按每户1个车—位标准设《定,高,级公寓和别墅按每】户1.?5个车位标准设定;!在老城区以》内的按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结合地块所!处不同区位合—理确定
—五、附则《
? : , 1、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此前已!。取得合法土地开发】资格的?地块除已经报送规划!方案并?得到初步《认可的其余的地块在!编,。制,规划时除《。了,满足控?规条件中提出—的公共设《。施,配套要求外其他【公共设施配套指标可!参,照本规定执行由【规划主管部门根【据不同的情况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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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规定解释权归百色】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
!3、本标准参考依】。据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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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版)(GB!。5018《0-93)》
? 》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05、J406!-2005)—
— 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标准!(DG?J,32/J17-【200?6,)
《 》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J,11:-20?05)
附表【“百色市《新建改建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指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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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上述项目加!★的在编制分—共规划、控制详【细,规划时确定建—设单:位,须,严格依据设计要求或!土地出让条件中【的,要求进行设置;其】。他,项目除?特别注?明,外均应对照》上表和?规,定中的?设置要求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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