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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三 百色市】新建改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设,置标准
一】、总则
— (一【)为适应经济发【展和居民对公共服】务,设施需求的变—化方便居民生—活、提高居住—。环境质?量规:范公共设施配—套指导规划》编,。制便于规划管理根据!国家:居住区相关规定【、规范结合百—色实际情况制定“】百色市?新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设置—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 (》。二)本标《准,适用于百色市主城】区内新建改建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百色市—主城区以外的居【住区配套公建可【参照本标准执行危旧!房改造区、老—城区、?历史文?化保护区等特殊地】区居住配套公建应】因地制宜、》具体:研究
】 (三)本—标准中所《。称的:居住区泛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一般:为城市干《道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相对完—整,、并进行一体化管理!的生活聚居地(用地!分,类为国标居住用地】代号R)规模—过,小、混?合开:。。发、扩建、被城市】道,路分隔等《特殊情形应结合周】边结合周边相邻【。地段具体规划情况】参照本标准执行根据!百色:市城市实际情况【将居住区人口—规模划?为四类分别为1.2!。万人以上、》4000《12000人、1】0,0040《00人、1000人!以下:居住人口按每户3.!。0人计算
【 (—四)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应!与,其服务的《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欺配置设施的—面积总指标》应根据?规,划,。布局统?一安排并应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时投入使—用按设置标准配建的!公共服务《设施建成后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
: : : , (五)本标准【中,所指的公共服务【设施泛指公益性服务!。设施、经营性—服,务设:施、教育设施、【市政设施、绿化活】动场地及停车场【地等
【 (六)居住】小区建设中应充分保!证公益性服务设施】、教育设施》和市政设施的设置限!制在居住《用地内?配置过多《一般性?商业:性设施用地》鼓励建设半公益【性的服?务,设施如?。文化活动社》区医:疗和养老设施—方便居民生活
】 ,二、公共服务设【施分类与设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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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分:为五大类分别—为
》 《第一类公益性服【务设施
】。 1、》包括社会服务和【物业管?。理社区服务用房主】要用于办理社区公共!事务、组织居民活】动和提供社区服务】功能包括社》区办公、社》会家政服务、就业指!导、咨询服务—、治安联防、计生服!务、图?。书阅览等
【 》物,业管理用房为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及附属《用房为居住小区内建!筑与设备维修、【保安、绿《化环卫管理等提供】服务:
— 2、社区服【。。务和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低,于,小区总建筑面积的】5‰
! 3、?社会区服务和物业管!理用房应《设置在小区内部方】便居民进出小—于300平》。方,米,的可以结合其他公】共建筑或住宅设置但!应有独?立的对外出入口和】一定:的停车场地大于30!0平方米须》独立设?置
? ? ?。第二类经营》性,服务设施
】 《1、包括为不区居】民服:务的一般性商业设施!(包括农贸》市场和商业零售等】服务设施)》和半公?益性服?务设施(为居民所共!有可:进,行商业化经》营的设施包括—文化娱?乐,、社区医《疗、养老院、托【老,所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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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般性商业【设施:(,。不含:农贸市场)一般安排!粮油、综合百货【、日杂、餐饮以及】美容美发、》修理等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的便】利设施其总面积不】得大于小区总—建设面?积的2%;应设【置在小?区,内部面积大于—600?平方米?、且设计为集—。中开口的商业综合体!。形式的在满足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在!小区出入口附—。近、:沿城市道路布置
! ? 3《、农贸?市,场应设在运输—车辆易于进出—。的相对独立地段在】城市:次干道或支路上有】直接开口保证足够】的停车场地》并与住宅保持一【定的间隔避免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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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小区文化娱乐设!施(会?所)一般提》供文娱、健身、【影视:、,青少年科技艺术活】动、老年《。人学习等方面的【功能对?。于,丰富社?区居民?业余活动、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一?般在小区《中心、结《合小区集中绿—地,布置:
: ? 5《、社区卫生》服,务站:主要开展一般常见病!治疗、提供家—庭病床、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健康教《育与咨询《等服务
— : 6、养—老院(托老所)主要!。满足老年化社会居民!对养:老设施的需求养老院!、托老所可以—就近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全托《。、日托服务其生活用!房应:满足冬?。至日2h以上日照】要求活动《场地应有不少—于1/2《的活动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
! 第三类教育】设施
》 《 1、包《括中小学和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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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中学】、小学应《根据中小学布点【规划结合《其服务?范围均衡布置小【学的出入口应避免】设置在?城市干道上》教学楼应满》足底层满窗冬至日不!少于2h《的日:照标准学校运动场与!邻近住宅要保—持一定的间隔—;学校操场宜—向社会开《放综合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以实现!资源共享
— 《 3?。、托:、幼园?所应设于阳光充足】接近公共绿》。地便于家长》接送的地《段三班和三班以下】的托、幼园所可【混合设?置也可附设于其他建!筑但:应有独?。立院落和出入口四班!和四班以上》的,托、幼园《所其:用地均?应独立设《置幼、托建筑—宜布置于可挡—寒风的建筑物的【背面建筑层数不【宜高于3层其生活用!房应满足底层满窗】冬至日不《小于:3h:的日:照标准活动场地应有!不少于1《/2的活《动,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
》 第四》类市政设施》
》 1、包—括给排?水设:施、交通《设施、电力设—施、环卫《设施、煤气设施【、,通信:。设施等
》 —2、公共交通首【。末站应根据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合理确定位—置设置在城》市,。道路以外的用地上】每处用地面积可按1!0001400㎡计!算
》 3》、新建改《建居住区达到一定】规模:后应设置垃圾收【集站服务半径不宜超!过,。8,00米?小型运转站按2【-3k㎡《设置一座用地面【积不宜小于80【0㎡
《。 —4、其他《市政设施需根据各行!业规定合理》设置
—。 第五类公共!绿地、广场》
? 《 1、鼓励小区绿地!集中设置在满足千人!指标的前《提下至少60—%以上面《积的公?共绿地须《。集中设置为一处、并!不得被?机动:。车交:通所分隔同》时满足宽《度不于8m、面【积不小少400㎡的!要求
《 ? , :2、至少应有一个】。。边与相?应级别的《道路相邻同时应满足!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的要求并便于】设置儿?童游戏设施和适于成!人,游憩活动;》
《 上述公共设!施设在?。住宅底层或地—下室的在建筑设计】中,应采取措施避免干】扰居民的生》活,、休息公《。共服务设施应有独】。立的供电、》供水:和排:水,。等设施为贯彻平战结!合的方针《公共服?。务设施应《。合,理地利用《居住区人防地下【空间新建居住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应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时投:入使用以分》期建成的居》住区其公共服务设施!可,采取过渡措施—。
三、公共服】务设:施控制体系
】 : 1、》本标准?。中对公共《。设,施规模与设》置,要求分别采用了千】人,。。指标、一般规模、】限定值和服务半径等!指标综合控制规划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在《进行小区《规划时应根据小区】规模:、布:局合理进行项目【安排和确定规—模指标中有明—确上下限要》求的在确定公共设施!规模:时,不得突破市》。政,设施:原则上按《照每处一般规模【来确定其他公共设施!可参照千人指标【。。执行
【 2、在五大】类公共设施中—中小学、幼儿园【、农贸市场、养【老院:、,公交首末《站、垃圾转运—。站、:。垃圾收集站、—社区消防《点一般?在进行分区》规划、单元控制性详!规中确定建设单【位必须根据设—计条件中《规定的规模和设置】。要求进行配置其余】设施除特《别注明外应》按照本标准进行【设置在规划设计时如!确需增加、减少【配套设施或调—。整规模应事先征得规!划,主管部门同》意
《 3—。、居住区绿地—率不应低《。于居住区《总用地的《3,5%旧?区改:建不应低于30%居!住区内的公》共绿地应《根据居住区不同【的规划布局形式设置!相应的集中绿化广场!
】4、:为,确保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落实上【。术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除中小!学、公?共绿地外《)占居住区总用地】的百分比不得—。。低于6%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8%公共绿地占居!住区总用地》的百分比不得—低于:3%
四、停车!场(库)
【 1、【公共活动中》心、超市、》。农贸市?场,和人流较多的公共】建筑应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就近配建公【。共停车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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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居】。住区内居《民停:。。。车在满?足服务半径15【0,米的前提下应相对】集中设置停车场库鼓!励利:。用地下或半地—下空间设置停车场地!居住:区内地面停》车率不宜超过10%!
【 3、?。在老城区《以外的(包括—旧区:改造和零星加—建,的住宅)地区—。按每千?户50?。0个车位标准—设定中高档商品住宅!按每户1个车位标】准设:定高级公寓》和别:墅按每户1》.,5个车位标准设定;!在老城区《。以内的按《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结合地块所【处不同区位合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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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附则
! 1、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此前已取【。得合法土《地开发资格的地块除!已经报送《规划:方案并?得到初步认可的【其余的地块在编制】规划:时除了?满,足控规?条件中提《出的公共设施配套要!。求外其他公共设【施配套指标可参照】本规定执行由规划主!。。管部门根据不同的情!况,研究决定
—。 《 2?、本规?定解:释权归百色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
【 3、本标准参【考依:据,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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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版)(】GB50180-】93)
—。 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0?5、J406-20!05)
】 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标准(D】GJ32/J1【7-2006)
】
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J11-2》005)
附表“!百色市新建改建【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指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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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上》述项目?加★的在编制—分共规?划、控制《详,细规划?时确定建设单位须严!。格依据设计要—求或土地出让条件中!的要求进《行,设置;其他》项目:。除,特别:。注明外?均应对?照上表?和规定中《的设置?要求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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