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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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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及》有关人员在》生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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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被征地【单,位或者?有关部门弄虚—作假冒?领、截留、挪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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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阻挠和破坏】征地工作妨碍—土地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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