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征《地补偿
【第六条? , ,依法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必须按照《规,定足额补偿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
—用在单?位必须在《征收土地手续报【批前将所有》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用全额缴—至市、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征地补偿费专户
】
第七》条, ,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用按照?下列标准确定
】 , (一)土地【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按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产年产值的!10倍计《算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最低—标准亭湖《区和市开《发区为每亩1—400元其他各【县(市?、,区)为每《亩1200元(标】准下周);
! 征收精养鱼【池的:按其邻近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0至12倍计—算,征收:。其他养值《水,。面,的按:其邻近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5至8倍计算;征收!果园或其他》经济:林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3:前平均年产值的8至!12倍计算;
【
, 征收城【市常年菜《。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0至12倍【计算;
!征收未利用土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7至10【倍计算;
》
: 征收其—他农用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计,算;
《。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非【家建设用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7至1【0倍计算《其中涉及到》拆迁:并按:。有关拆迁政策补【偿的不重复计—算土地补偿》费
? , ,。 (二)安置补助费!
《。 征收耕地的按】照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计算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1名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其】安置补助费最低【标准亭湖《区和:市开发区为1—300?0元其他各》县(:市、:区)为11000元!;
征】收其他农用地的【按照该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的70》%计算;
— 征收未【利用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非农建设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 (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
》 :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补偿费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确定;
【 农口水利—工程:设施、人《工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按照等效替代的】原,则付给迁移费—或者补偿费;
】 :。 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亦可按该类【土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0》%-70《%,计算可移植的苗木、!以及多年生经—济林木等支》付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给予合理补偿或【者作价收购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发布后?突击抢种抢栽的作】物不予补偿
】。
第八条 —县(市、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将未进入基本【生活保障《的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和16周岁以下】。人员的生活补助【费,按规:定足:额支:付;将?进入基本生活保障被!征地农民的不低【于70%的农用【土地补偿费和全部】的安:。置补助费划入同级】财政部门在银—行设立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财政专?户将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支付《给其所有者》;将剩?余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
《 征地补《偿安置?费,没有:。足额到位的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有权拒绝交地—;征地补偿安置费】用足额到位的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不得拖延交!地
第—九条 ? 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补:偿费纳入《公积金管《理必须用于解决【历史遗留的被—征地农?民的生活问题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生《活和公益性》事业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条 ! 逐步建立征地补】偿安置区片价格【。体系市、《县(:市、区)《政府和市开发区【。。管委会可以根据土】地区位条件确—定征地?补偿安置区片价格按!照区片价《格确定征地》补偿安置费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