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建筑与》城市环境景观—。。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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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城市干【。道两侧、沿河湖水系!、,公园:周围建筑(含新【建及改造)应满足以!下,要求
【 ?(一)沿《城市主要道路两【侧的建筑应当注【重建筑?界面的完整性和连续!性,以形成整洁有—序的城市界面和【富于:变,化的城?市景观
! (二)沿河道两!岸的建筑应当保【持生态景《观廊道的通》。透性
《 , (三【)沿城市公园周边】的建筑?不,得影响?公,。园景观
】 (四》),沿城市干道建筑须对!夜景亮化作重点【。设,计
— (五)沿街】建筑立面装》饰、装修《格调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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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条 城市不同【区域:内,的建筑应有协调【统,一的:主色调建筑高度【、体量、风格、【色彩应与周边—建筑相协调》建筑应注重第五立面!。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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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一:条 在建筑外墙设】置空:。调室外机搁板—、各类?管道等突《出部件?时其位置和形式【应结:合立面统一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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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围墙应采》用透空式设计绿【地、广场一般—不得设置围》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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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的高度除必!须符合净空》、建筑间距、消防】、城市设《计导:则,。等,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 (一)沿城市主!次干道?。建,筑的控制高度不宜超!过道路红线加建【筑后退距《离之和的1.5【倍以满足视觉要求】
(!二)在有净空高度】控制的?飞机场、气象台、】电台和微波》通讯等?。设,施周围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其控》制高度应符合—有关净?空高度限制的规定】
】(三)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建:筑周围的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其控!制高度应符》合对文物保护—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实施保护的】。有,关规:定
? , : (四)城市设计确!定的重要区域、主要!干道、重要节点等特!殊,景观区域和视线控】制走廊应按编制【的城:市设:计进行?建筑高度控制—
第》四,十四条 《建筑物的面宽按【以下规定控》制
? (》一)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24米时【其最:。大面宽?不宜超?过80米《;
》 (二)建筑【高,度大于2《4米时其《。最大面宽不》宜超过60米;【
《 (?三):不,。同建筑?高度组成的连续建筑!其最大面宽按最高】建筑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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