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节 建设用地主!要配建标《准管理规定
!第十:条 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建筑—面积应按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濮】政,〔2:011?〕66号)》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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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应,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 》 20?02年版)规定执行!幼儿园配置标准【按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豫政〔2011〕!4,。8号)要求》执,行,
第十《二条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应按国土—资源部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河》南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0【8〕2?1号)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其它未涉—及到的配建》设,施的:标准应按现》行规范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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