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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拆迁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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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 ,对被拆迁房屋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进:行评:估应当由具》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以上房地产!评估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以下简】称评估机构)—实施
】市房产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布!评估机构名录—供拆迁?人、被拆《迁人选择《
第四十四条 评!。估,机构的?评估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同一拆迁项目评】估中评估机构不得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有利《害关系
第四【十五条 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时:评估机构应通知【被拆迁?人被拆?迁人接到通知后【不予:配合的评估机构【。可以进行《评估其评估行为有】效被:。拆迁人拒绝》评估: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指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第四十—六条 房屋货币补】偿金额的评估应当】。综合考虑与被—拆迁房屋相》关的下列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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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区位被拆迁房屋周边!环境:。、交:通和商业便利程度】、公共事业》设施配套状》况,等区位调节因—素;
》 (二)用途【以房屋?所,有权证书上》标明的?。用途为准所有权证】未标明用途的—以产权档案中记录的!用途:为准但对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已持续营业1年以上!的应当结《合其:经营及纳税情况参照!经,。营用房评估对参照】经营用房评估—的住宅房屋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应提供住宅【房屋实行《产权调换
— ?(三)建《。。筑面积房屋所有权证!范围内实有房—屋的建筑面积;公有!租赁:房屋以合法》租赁:房屋的建《。筑面积为依据租【赁面积为使用面积的!应按实计算成建【筑面积
!住宅房屋土地使用权!证载明面积大于【房屋建筑面积的部分!按其评估价计算补】偿非:住宅土地《使用权?证载明面积大—于房屋建筑面积的部!分按下列办》法办理
【。 1. 经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按其评估】价的60%计—算补偿
》 : 2?.经有偿《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按其评估价的—剩,余使用率计算—补偿
】土地使用权剩余使用!率=(土《。地出:让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土地出让法!定最高使用年限【×100《%
房!屋所有权证载明【既有住宅房》又有非?住宅房的土地使用面!。积超过房《。屋建筑面《积的部分按住宅房】、非住宅房的建筑面!积比例分别》计算补偿
】 无土《地使用权证或土地】使用权有效》证明的不予》补偿
》 (?四)其他因素房【屋建:筑结构形式》、成新?程度、楼层、层【高、朝向等》
第四十》七条 对《被,拆迁房屋进行房地】产市:场价评估的机构【可,先由拆迁人选定;被!拆迁:人不同意由拆迁人】选定的评估机构评】。估的应在接到评估】通知3?日内选?定评估机构并告【知拆迁人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就【选择评估机构不【能达:成,。一致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中【抽签确?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在抽签《前3日在拆迁地点】公告抽签的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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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按照:。前款规定对被拆迁】房屋进行房》地产市场价》评估的费用》。由拆迁人《承担
第【四十:八条 拆迁人或者被!拆迁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估结果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要《求评估机《构作出解《释、说明评估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解释、说《明经解释、》说明仍有异议的持有!。异议的拆《迁人或?者,。被拆迁人可以委托符!合本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其他评《估机构重新》评估
— 重新《评估结果与》原评估结果》在允许误差范围之内!的原评估结》。。果,有效重新评估—。费用由委托人—承担重新评估—结果与原评估结果超!出允许误《差范围?的由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在专家】库中抽签选定有【关专家进行鉴定鉴】定采用原评估—结果的重新评—估和:鉴定的费用》由重新评《估,的委托人和重—新评估?的机构共同承—担;:鉴定采?用重新评《估,结果:的重新评估和鉴定】的费用由委托的相对!人和原评估机构共】同承担
前款所称!的允许误差范围为】被拆迁房屋评估价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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