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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拆】迁程序与管理 第!五条 城市房屋【。拆迁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一,),进,行拆迁项目》。评估;    (二!)拆迁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   — (:四)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及房屋?承租人订立书—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五)拆迁人按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进行补偿安置; !   ?(六)实施》房屋拆除 第六条】 ,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第七条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或《市政府批准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 《 ,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上市拍卖出】让土地项目》提交规?划定:。点红线图); 【  :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批准文件;!  :  (四《)拆迁调查资料【、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足额拆迁安置资金的!。证明     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    1.—。 确切的拆迁—范围;    【 ,2.: 拆迁范围内房屋】的用途、《面,积、权?。属等:现状; 《    3. 【拆迁的实施》步骤和安全防—护、环保措施;  !。   4. —拆迁资金、安置【房、:周转房或者其他临】时过渡?措施的落实情况; !    5. 拆】迁的方式、》时限等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 第八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拆迁区位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房屋拆迁公—。。告应当附有详细的】拆迁范围图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第九条 《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公告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房屋拆—迁的期限应当自拆迁!公,告之:。日起不少于》30日   —  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延期拆?迁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给予答复 第!十条: 拆迁人应》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向:被拆迁人发送房屋】拆迁通知书对华【侨和其他居住在国(!境)外的人员—拆迁人应尽可能【书面:通知房屋拆迁的时】间拆迁期《限从拆迁通知送达或!公告送达《之日:起,应当相应延》长;到期仍联系【不上的经公证—机,关公证办理》证据保全后实施拆迁! 第十?一条 拆迁人可【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第十二条 拆迁!人委托?拆,迁的应当向被—委托的拆迁单—位出具委托书并【。订立拆迁委》托合同拆迁》人应当?自,拆迁委托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将拆迁委【托合:同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   ?  :被委:。托的拆迁单位不得】转,让拆迁业务》 第十三条 —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 ,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房屋买?卖、:交换、析产、赠与】、抵押?。、典当、土》地转让等; —   (三)—租赁房屋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规】划、土地、》工,商,、房管、公》证等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期限不得超过【1年;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第十四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就拆迁补偿安】。置方式、补偿安置】金额、搬迁》。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 被拆迁房屋为共有!产权的共有人应当共!同书面推选代表或者!。共同书?。面委托?代理人?与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  拆迁按协议【。租金租?赁的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第十【五,条 :。拆迁房屋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实行产权调换的】所,。调换的房屋仍由原】代管人代《管;实?行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金额由?代管人?。专户存入银行 第】。十六条 《拆迁产权不明确、产!。权人下?落不明或者产权【有,纠纷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十七!条 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抵押人?和抵押权《人重新设立抵押【权或抵押人》清偿债务后》方可给予补》偿安置   —  :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拆迁期限内未能】按照前款方式—处理:的参照?本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镇江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第【十九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办法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第二十条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强制拆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     》市人民政府同意强】制拆迁申《请的责成房屋—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辖市:人,民,政府同意强制拆迁】申请:的责成有《关部门实施 — ,。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二十《一条 拆迁中—涉及:军,事,设施、教堂、寺庙、!。文物古迹以及外国】驻华使(领)馆房屋!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 ?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的【应当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同意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有关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受让《人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并》自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予以:公告 第《二十三条《。。。 拆迁人实施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资金应当全部用【于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不【得挪作他用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的监督拆—迁人及办理拆迁【安置资金《。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予配合 第【二十四条《 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搬迁的拆迁【管理部?门对:其及家庭成员—。出具:。公假证明(市—区为3日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有关?单位应给予支持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应予及时】办理     【教育部门应当—将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的义务教育学】龄学生作为本—学区:的学生安排就近【转(:入):学不得收取》择校:费 第二十》五条 房屋拆除应】当,由具备保证安全条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承】担并:编制拆除方案施【工企业负责人对安】全负责 第》二十六条 拆迁结】束时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现场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第二十七】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拆迁?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拆迁档案】资,料的管理拆》。迁人在?拆,迁项目结束后30日!内应将拆《迁资料汇总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  】。。   被《拆迁:人接到房屋拆迁通】。知后:应及时到房产、【。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屋、:土地注?销登记手续或由拆】迁人在拆《迁项目结束后—。。30日内集中办【理;被拆迁人为房产!管理部门《的由:被拆迁?人办理注《销登记? 第二十八条 被】拆迁人所购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补偿价《值相等部分》的契税凭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征收部门》核减;超出被拆迁】。房屋补?偿价值部分的契税】由被拆迁人交纳【被拆迁房屋无房屋所!有权证的契》税不予核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