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液化石油气储存站、储配站和灌装站
5.1 一般规定
5.1.1 液化石油气储存站、储配站和灌装站站址的选择应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和城镇燃气专项规划的要求。
5.1.2 液化石油气储存站、储配站和灌装站站址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三级及以上的液化石油气储存站、储配站和灌装站应设置在城镇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并应远离居住区、学校、影剧院、体育馆等人员集聚的场所;
2 在城市中心城区和人员稠密区建设的液化石油气储存站、储配站和灌装站应符合本规范第3章的规定;
3 应选择地势平坦、开阔、不易积存液化石油气的地段,且应避开地质灾害多发区;
4 应具备交通、供电、给水排水和通信等条件;
5 宜选择所在地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