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四章 危险房【屋鉴定 【第十二条 危险房】屋,鉴,定执行城《。乡建设保护部制定的!危险房屋鉴定标【准(CJ1386】) 第十三条 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可按:以下四类情况进行】处理     】(一)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  】   ?。(二)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     !(三)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   (四)—整,体拆:除适用于整栋—危险已无《修缮价值必须立即】。拆除的房《屋 第《十四条 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鉴,定机构?必须在鉴发鉴定文】书后三日内发—出危险房屋》通知书 第—十五条 经鉴定为非!危险房屋《的应在鉴定文书【上注明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有效时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十】六条 房屋完损等级!可根据各《类房屋的结构—、装修、设》备等组成部分的完】损程度按《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制定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划分下列《各类 《。 ,  : (一?)完好房《。屋;  》 ,  (二)基本完】好房屋; 》。。     (三)一!般损坏房屋; 】    (四)严重!损坏:。。房屋 第十七条】 经鉴定为一—般损坏或严重损坏的!房屋应在鉴》定文书上提出维【修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