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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鉴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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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房屋的鉴定【由房屋?所有:人申请?
托管房!屋,的鉴定?由房:屋使:用人、所《有,人或:托管单?位申请
》 《私有房?屋的鉴定由》使用人或所有人【申,请
—。 涉:及纠纷房屋》的安全鉴定仲—裁机关或审判—。机关:可指定纠纷案件【的当:事人申请;必—要,时可直接提》出申请?
第八条 申请房!。屋鉴定申请人须提】交有关房屋》证件和身份》证明申?请房屋鉴定凡有【设计图纸、地质【。勘察资料、设计【计算书施工技术档】案等:有关原始资料的【申请人应向鉴定【机,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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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鉴定机构要【对申报进行审核具】。备,鉴定条件的》经办理鉴定手续【并收取鉴定》费后方可鉴定—鉴定为危险房屋的】鉴定费由所有人承】担鉴定为非》危险房屋的鉴定费由!申请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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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定机构—要认真执行牡丹江市!房屋安全《鉴定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
第十?条 房屋《鉴定按下列程序进】。行
《 (一)初【始调查?摸清房屋的历史和现!状拍照?房,屋收集资料;—
(二】)现:场勘察?、测试记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状况;
【
《。 (三)根据检测验!算整理技术资料;】
》 (四)分析论证做!出综:。合,判断提出处》理建议;
— (五)使】用统:一术语鉴发鉴定【文书;
》 (》六)建?立房屋鉴《定档案
《
,第,十,。一,条 鉴定文书由【鉴定人员《填写并签名经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主!。任签字并《加盖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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