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章》 动:迁安:置
第十六】条,。 被动迁房屋—使用人的家庭人【口以与正《式户口和粮食关【系相符的常住人口】为准未婚现役军人、!户,口在校的学生、户口!在托儿所或幼儿【园的儿?童、出国《留学人员以》及,夫妇一方在外地的视!。为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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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动迁住宅房屋—的安置地点根据新】建,工程总体性》质确定新《建工程为住宅的对使!用人就?。地安置;新建工程为!非住宅的对》。使,用人易地安》置;新建《工程以住宅为主的】对,使用人以就地安【置为主安《置不下的可易地安置!
动迁】非住宅房屋》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就,地或易?地安置
第十八条! 动迁住宅》房屋的安《置面积依据》原房使用面积确定应!安置面积不足一室一!。。厨的按一室一—厨,安置;?原房人均使用面积】。低于市?区使用面积》的按市?区人均使用面积安】置;原房人均使用面!积高于市区人—均使用面积的按原使!用面积安置;—私有房屋面积超过】近期规划人均使用面!积的按近期规划【。人,均使用面积安—置原房大《于安置?的,部,分面积可《作价收购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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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人均!使用面积《。以上一年市》统计局发布的数字为!准,市区近期规划人均使!用面积?以市房产《部门:发布的数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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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动迁住》宅房屋从城市—较好地段迁》入较差地段安置【的可:免费增加103【0,%的安置面积—
动【迁非住宅房》屋按使用人所持合】法证照?注明的原建》筑面积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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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动迁一九八三年四!月十六日以前居住独!立存在的无证照房屋!有正式户口和粮食】关系又确无其它住】处,的可按?原房建?筑面积的百分之五十!就,地或易地安置不足一!室一厨按《一室一厨安置的超面!积部分按本体—工程:造价收取超面积【安置费还《要增加面积》的应按商品房价格收!费
第二十一条】 对被动《迁人的安置实—行单元立体分配【按搬迁顺序号自【愿选择单《元、楼?层、户型和房间【号并:签订动迁安置协议书!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选择《的其序?号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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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按当地人均使用面】积安:置的使?用,人应对?超出原房使用—面积的部分》交纳:超面:积安:置费
超!面积安置《费的标准不应高【于住宅?本体工程造价按人】均使用面积》安置后还要增加面】积,的应按?商品:房,价格收?费
》 超?面,积安置费《(不含按商品房【价格收费的部分)由!使用人和使》用人所在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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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超面积安置费—的年度基《数由市开发》办公:布
— 由市民政部—。门确认的社会救济户!为,超面积安置》费减:。免的对象
】 应交纳超面【积安:置费而不交纳的可】按原房?建筑面积安置不足】一室一厨的按—一室:。一厨就?地,或易地安置》
第二十三条【。 新建住宅工程用于!安置被动迁人的部分!应按安置面积免交各!种费用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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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被动迁人自行解决】临迁:住房的动迁人应【按月发给临》迁补助费被动迁人所!在,。单位解决《。的补助费发给—单,位自搬迁《之日起至通》知进户时《止,十八个月之内的每】月发给60》元;超过十八—个月的?每月:发,给12?0元;?。超过三十《六个月的每》月发给2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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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动迁人!搬迁动迁《人应发给动迁费一】次性定居安置的发给!二百元?。;临时过渡搬迁的发!给四百元
!。 各房屋开发建设】单位应逐步建造临迁!周转房以《减轻:被动迁人的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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