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 质量验收
Ⅰ 主控项目
7.6.1 有色金属管道组成件与黑色金属管道支承件之间隔离材料的材质及性能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隔垫的合格证及质量证明文件。
7.6.2 高温或低温管道法兰的紧固螺栓,在运行时应按本规范第7.5.2条的规定进行热态紧固或冷态紧固。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7.6.3 管道支、吊架的安装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7.5.8条的规定。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测量检查,检查管道支、吊架安装记录。
7.6.4 安全阀的安装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7.5.9条的规定。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安全阀调整记录。
7.6.5 补偿装置的安装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7.5.10条的规定。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核查设计文件和产品技术文件。
7.6.6 静电接地的安装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7.5.11条的规定。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测量电阻值,检查管道静电接地测试记录。
Ⅱ 一般项目
7.6.7 成对法兰密封面应平行,法兰平行度偏差应为法兰外径的0~1.5‰,且不得大于2mm。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测量检查。
7.6.8 法兰紧固螺栓的安装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7.3.6条的规定。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6.9 翻边松套法兰与管子的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第7.5.4条的规定。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测量检查。
7.6.10 预制管段的标注及管口封闭应符合本规范第7.4.1条和第7.4.6条的规定。
检验数量:全数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6.11 自由管段和封闭管段的加工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7.4.7的规定。
检验数量:全数检验。
检验方法:直尺检查。
7.6.12 管道坡度、坡向及管道组成件的安装方向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水准仪或水平尺检查,检查安装记录。
7.6.13 管道穿越墙体、楼板或构筑物时,应符合本规范第7.1.5条的规定。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测量检查,检查安装记录。
7.6.14 法兰平面距支、吊架或墙面的安装距离应符合本规范第7.5.3条的规定。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测量检查。
7.6.15 穿越墙体、楼板及需热处理的焊缝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7.5.5条的规定。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测量检查。
7.6.16 阀门的安装位置、方向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连接应牢固、紧密,启闭应灵活。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启闭检查。
7.6.17 管道安装完成后,管道表面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7.5.12条的规定。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测厚检查。
7.6.18 管道安装完成后,应检查安装质量,管道安装记录格式宜符合本规范表A.0.10的规定。管道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7.5.13-1、表7.5.13-2的规定。
检验数量:每条管线号抽查不少于3处。
检验方法:水平尺、经纬仪、直尺、拉线或吊线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