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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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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经营园!林绿化设计、—建设施工、苗木花卉!。生产、花籽、草籽】销售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行业《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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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 城市树木—花草所有权按下【列规定确认
【 , (一》)国家投资发动【群众种植《。的树木?、花草?归国家所有》由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 (二)》单位庭院内自行种植!的树木?、花草?归单位所有由单位负!。责管理;
! (三)居住区公】用,。场地内种植的树【。木、花草归》国家所有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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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古树—。名,木归产权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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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居民!宅院:。内自费种植》、管:护的树?木、花草归个人【所有由个人负责管理!;,
《 (六)属国家】所有但散种》在,单,位和居民庭》院,内的树木由单—位或个人负责养护】和管理
》。
第十四条 】城市树木一律—不准私自毁坏、移】植和砍伐《确需砍?伐或移植《的应按下列》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一)城市》树木的?。砍,伐或移?植应当报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二)砍伐树【木应当?按规定向批准部门】缴纳树木砍伐补偿费!领,取准伐证后方可【进行;
》 (三)【砍伐或移植树木应】当按“砍一》补三:"的原则提交补植计!划,由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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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凡居住—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民男年满十一】岁至六十岁》女年满?十一岁?至五十五岁(丧失】劳动能力《者除外)《均应承担义务植树任!务每年每人应一【次完成植树四株或】相应:的绿化?劳动:量(如栽草坪、【修建园林绿化设【。施等)
【第十六条 为保【证管、线的安—全使用需要修剪树】木时有关单位应【按照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四—条一:款规定执行
】 ?因不可抗力致使【树,木倾斜危及管、线】和,交通安?全时管?、,线和交通管理单位】可以先行修剪、扶正!或者砍伐树木但应】当及时报《告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和绿地管理【单,位一般不得超过【。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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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经城!市绿线规划确定的】城,市绿化?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作他用特殊!情况确?需改做他用的须经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符合改变《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条件的应当—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并在相应位】置,补足绿?化用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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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建:成绿地确需临时占】。用的(一般》不得超过一年)须】经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按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并向》该绿地管护单—位交纳绿地占—用费期?满后由占用者负责】及时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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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的【下列行为
【 (一)—损坏城市绿》化树木的根》、茎:、,叶、土壤《等;
》 (二)损坏花!卉的:整体或局部;—
: : (三)践—踏、挖掘《或开路等破坏草坪、!绿篱及其他地—。被植物;
】 :。(四)在城市—树木花?草周围或绿地—。内乱倒废弃物、垃】圾等;
》 : (五《),倚树盖房、搭棚、立!牌、:刻损:树干、系绳晒—物等;
》 : (六《)损坏与绿地植物相!配套的人工构—筑,物、设置物等绿【化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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