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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六:。条 市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城市发展需要结】合我市特《点组织市城乡规【划局:、城乡建设局等有关!部门共同编》制城市绿化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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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城市绿化!规,划编制年度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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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城市绿【化规划应当从城市】实际:出发合理安》排与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需要相适应》的城市绿化用—地面积本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绿化覆盖—率、城市绿地—率规划指标按照【建设部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执】行
》 , (一)《新建居住区绿—地占居住区总用地比!率不低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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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市?道,路均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绿化其中】主干:道绿带面积占道路】总用地比率不—低于20%次干道绿!带面积所占》比,率不低于1》。5%
(!三):城市内河、》湖等水体《及铁路旁的》防护林?带宽度应不》。少于3?0米
(!四):单位:附属绿地占单位总用!地面积比率不低【于30%其中工业】企业、?交通:枢,纽、:仓储、商业中—。心,等绿地?。率不低于《2,0%: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工厂的绿地—率,不低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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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生!产绿地?面积占城市》。建,成区总面积比—率不低?于2%
【。 , (六)《公共绿地中绿化用地!所占比率应参照CJ!J489《。2公园?设计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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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旧城改造区的可对本!条一、二、四项规定!的指标降低5个百分!点
第八【条 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建》。设项目和《开,发居:住区建设《等项目在基本建【设总投资中应按规】定标准安排配—。套的绿化建设投资】因特殊情况不能按】规定标准进》行建设的单位须经】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审核批?准,所缺:绿化面积由》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异地:同等面积补建所需绿!化异地补建费由【未按规定标准—建设: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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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市城乡规!。划部门在审批—工程建设《。项目:规划方?案时应?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严格执行确】。保城市绿化》用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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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绿化《工程建?设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完,成绿化?的期限不得迟于主】体工:程交付使用后的【。。下一个年度绿化【季节边建设边—交付使用的居—住区其已使用的房屋!周围绿化也应当在】下,一个年?的,绿化:。季节完成绿化工【程竣工须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条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设计单位》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施工单《位,承,担从事园林规划设计!或施工的单》位资质?等级的申报、—。审批工作《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 凡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从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的单位或个人应】依法接受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审查》、业务?指导和质量》监督不准无证设【。。计,。和无证施工
!第十一条 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时应当【报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文物保护单【位的附属绿》地和干道《。绿,化带的?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报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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