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四 南充】市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总:平面图编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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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 , ? (一)为加—。强对南充《市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总平面图编】制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 (【二)本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及【工业建筑(房屋部】分)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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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内容—要求
】 (一)总说明部!分
》 图!纸说明?中除各设计单位自行!规定的内容外—尚须明确《。以下内容
》
, 】 , 1. 建》设单:位的:名,称
《 !。2. 规划条件的】核发:时,间
》 ? (二)总图图【。纸部分
》 《 1. !。。总图设计《应采用坐《标系统?
! 2. 除特大!规模的建设》项目可采用1:1】000或《1:2000的绘制!比例外总图》应采用1《:,500的比例—。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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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3?. 需注明图名【绘制区位示》意图、指北针及【风玫瑰图、比—例尺并注明图纸比】例、尺寸单位
! 》 4.— 总图中应表达红线!图,中所包含的各类规划!线,并加以注明》。设计单位《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增加?相应的?图例
— — 5.《 ,需标:明场地室外地坪【。、道路的控制标高明!确标:注各规划建》筑(含所有建、构】筑,物及设?施)最?高处的绝对海—拔高:程施工图阶段标明±!0.000米标【高所对应的绝—对,海拔高程
! 6.! 建:设用地范围》内要保留的现状建】筑应明确标注—同时总?图中应正确表—达用地周边》现状建筑总平—面图审查时》。。对用地范围内未标】注的现状建筑视为】将被拆除不纳入【指标计?算并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必须!先予拆除
】。 ?。。。 7—. 须表达规划【以及保留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幢数编【号、建筑《性质、层数、高度(!施工图阶段》需标:明定位?坐标)涉及不同【性质、不《同层数、不同高度的!建筑须?分别标注相应—的范围、《性质、层《数、高?度
》 8!. 建筑物、构筑】物,名称使用《数字编号《时应列出“建筑物】、构筑物名称编号表!”
》 : 9【. :地下室、水池、油】库等隐蔽工》程,以虚线表《示并在图中引注【说明须明确规划以及!保留的建筑》物、构筑物的—相互尺寸关系及【其与:各类规划控》制线控制《点的最小距离
【
《 , : 《1,0. 建筑之间、】建筑与各《类控制线《之间成夹角关系【时须标注夹角的【。角度:并根据技术规定计】算间:距
:。
】 11. 须标!注建筑物附属构【件(包含但不限【于阳台、落地凸窗、!雨棚、楼《层,出挑:、室外楼《梯、踏步等》)与各类控制线【之间的最小距离
】
【 12—. 须?在总图上《明确规?划要求?的各类配套设施(包!含但不?限于物业管》理用房、公》共厕所、《卫生、?社区:居委会、开闭所、】变,电站、市政设施点】。位,等)的具体位置及】范围并准确标注【其面积?、楼层、用途—等相关信息
! ? 13.】 总图中应明确【架空层的具体位置】及范围并标注其用途!及面积
!。 14.! 报建总图》。中不表达环境—景观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广场、绿地、—泳池、体育休闲设施!、小品等)》的具:体方案
】 《 ?15. 《总图中?应注明用《。地四邻?原有及?规划:河道:、防护绿地、—。街头绿地等》。的位置及范围—。、宽度等
— 》 》16. 总图中应对!规划建设《净用地内各》块绿地进行》编号标明其名称与】面积等?信息
— :。 ? 1《7,. 须?明确集中《绿地的范《围线:并在其所在》位置注明面积
】 《 : 18.【 如有古树名—木、历史文》化遗存等需加以【注明并明确其—保护范围控制线
!。 , — 1《9. 总《。图中应?注明规划及保留的建!筑物:的各类出《入口位置
】 【 20. 需—。表达用地周边原有】及规划道路的位置】、名:。称、宽度
】。 : 》。 21. 需明确】绘,制出:项,目用地?机动车交通出入口】的位置?、宽度并以文字注】明
】 22. !图中需标注地下车】库出:入口道路红》线等规划控制—线的最小距离—及用地内机动车道的!宽度并?对地面机动车位进】行编号?标,明停车方式
! ? (三)综合技术】经济:指标
《 《 具体】要求详见《附录二
》
三、其!它要求
》 —(一)根据》。行政许可法建设【单位应?当如:实提交建筑工程规划!。报,建总平面图并对总平!面图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 (【二)项目设计平【、立、?剖图:纸须与总平面—。图表达的《有关:内容完全一致
】 ? , (三《)报:建总平面图的蓝图上!须加盖设计单位【的出图章、注册建筑!师执业章如为拼建、!联建以及涉及两家及!两家:以上建设单位的还】需加盖?相关:建设单位公章
【
《 (四)设计】单位可?根据需要自行增【添必要的《内容
【 : (:五)总?平面图?。的编制还应》满足总图制图—。标准、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
【 , (六)建筑规划!设计:。电子:图,形,数据:。标准由?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 ?(七:)本:。规定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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