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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四 南【充,市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总平面图编制】规定 一、—总则  【   (《一)为加强对—南充市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总平面—图编制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 ?    (二—)本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及工业建筑【。(房屋?部分)工程设计【 : , 》二、内容《要求   】  (?一)总说《明部分   !      图纸说!明中除各设计单位自!行规定的内容外【尚须明确以下—内,容 《。。       【  1. 》建设单位的名—。称,     】 ,   2. 规【划条件的《核发时间  !   (《二)总图图纸部分】 《   ?     1. 总!。图设计?应,采用坐?标系统 》       】 , 2. 除特大【规模的建设项目可采!用1:1000【或1:200—。0的绘制《比例外总图》应采用1:500的!比例绘制 —。        !。 3. 需》注明:图名绘制《区位示?意图、指北》针及风玫《。瑰图、比例尺并注】。明图纸比例、尺寸】单位    !     》4. 总图》中应表达红》线图中所包含的各类!规划线并加以注【明设:计单位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增加相》应,的图例 》      【   5. 需【标明场?地室外地《坪、道路的控制标】高明确标注各—规,划建筑(含》所有建?、构筑?物及设施)最高处的!绝对海拔《高程施工图阶段【标明±0.00【0米标高所对—。应的绝对海拔—高程    !    《。 ,6. 建设用地范围!。内要:保,留的现状《建筑应明《确标注同时总图中】应正确表达用—地周边现状建—筑总平面图审查时】对用地范《围内未标注的现状建!。筑视为将《被拆除不纳入指【。。标计算并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必须先予》拆除 《    》     》7,. 须表达规划【以及:。保留: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幢数编号、建筑性】质、层数、高—。度(施?工图阶?段需:标明:定位坐标)涉及不】同性质、不同层【数、不同高》度的建筑须》分别标注相》应的范围、性质【、层数?、高度   !。     》 8.?。 建筑?物、构筑物名—称使用数《字编号时应》列出“建筑物—。、构筑物名称—编号:表”  【   ?  :  9. 地—下室、水《池、油库等隐蔽工】程以虚线表示—并在图中引》。注说明须明确规划以!及保留的建筑物【、构:筑物:的相互尺《寸关系及其与—各类规划控制线【控制点的最小距离 !。    —。     10.】 ,建筑:之间、建筑与各类】控制线之间成夹角】关系时须标注夹角的!角度并根据技—术规定计算间距【 《 ,    《  : 11. 须—标注建筑物附属构件!(包含但《不限于阳台》、落地凸《窗、雨棚、楼层出】挑,、室外楼梯、—踏,步等)与各类控制】线之间的最小距离 !。     【。    12. 】须在总图上明确规划!要求的各类配套设施!(包含但不限—于物业管理》用房、公共厕—所、卫生《、社区居委会—、开闭所《、变电站、市—政,设施点位《等)的具体位置【及范围并《准,确标注其面积、楼】。层、用途等相关信】息 》    《    13—. :总图中应明确架空层!的,具体:位,置及范围并标注其用!途及面积  !       14!. 报建总图中不表!达环:境,。景观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广场、绿【地、泳池、体育休】闲设施、小品等【)的具体方案—     】    15. 】总图中应注明用地四!邻原有及规》划河道、防护绿地】、街头?。。绿地等的位置—及范围、《宽度:等    】。     》16.? 总图中《应对规划建设—净用地内各块绿地进!行编号标明其名称】与面积等《信息 ?     【    《17. 须明确【集中绿地《的范围线《并在其所在位置注明!面积 《        ! 18?. 如有《。古树:名木:、历史文化遗存【等需加以注明—并明确其保护—范围控制线 【 ,       【  :1,9.: 总图中应》注明规划及保—留,的,建筑物的各类—出入口位置 —  《    《   20. 【。需表达?用地:。周边原?有及:规,划道路?的位置、《名称、宽度》。 :        ! 2:1. 需明》确绘制出项目用地】机动车交通出入口】的位置、宽度—并以文字注明 【       !  22. 图中】。需,标注:地下车库《出入口道路红线等规!。划控:制线的?最小距?离及用地内机动【车道的宽度》并对地面机动车位进!行编号标明停车【方式    ! (三)综合技术经!济指标   !      —具体:要求详见《附录二 》 三【、其它?要求 —。。    (》一)根据《行政许可法》建设:单位应当如实提【交建筑工程规划报建!总平面图并对—总平面图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项目设计平—、立、?剖,图纸须与总平面图】。表,达的有关内容完全】一致 》  :  : (:三)报建总平—面图的蓝图上须加盖!设计:单位的出《图章、?注册建?。筑师执业章如为【拼建、联建》以及:涉及两家《及两家以《上建设单位的—还需加盖相关建【。设单位公章》    【 (四)设计单位】可根据需《要自行增添必要【。的内容 【    (五)总平!面图的编制还应满足!总图制图标准、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 】    《(六)建筑规划【设计:电,子图形数据标准由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 ,    (七)本规!定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