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四 :南,充市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总平《面图编?制规:定
?一、:总则
《 《 :(一)?为加强对南充市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总平面图编—制,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 (二)本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及工业建【。筑(:房屋部分)》工程设计
—
二、内!容要求
— 《 (:一)总说明部分【
【 图纸【说明中除《各,设计单?。位自行规定的—内容外尚须》明确以?。下,内容
! 1.【 建设单位》的名称
— 》 2. 规】。划条件?的,核,发时间
【 (二)【总图图?纸部分
《
: !1. 总图设计应】采用坐标系统
【
? — 2?. 除特大规模的】建设项目《可采用1:1—000或1:20】00的绘制比—例,。外,总图应采《用1:5《00的比例绘制【
》 3】. 需注明图名绘】制区位?示意图、指北针【及风玫瑰图、比例】尺,。并注明图纸比—。。例、尺寸单》位
! 4. 总图!中,应表达红线图—中,。所包含的各类规【划线并加以注明【设计单位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增加相应的图例【。
: ! 5. 需标明场】地室外地坪、道路】的控制标高明—。确标:注各规划建筑—(含所有建、构【。筑物:及设施)最》高处的绝对海—拔高程施工图阶段】标明:。±0.000—米标:。高所对?应的绝对海拔高程】
】 6.— 建设用地范围内】要保留的现》状建筑应明》确标注同时总图中应!。正确表达用地周【边现状建筑总—平面图审查时对【用,。地范围内未标注【。的现状建筑视为【。将被拆?除不纳入《指标计算并》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必须先予拆除
】
】 7. 须【表达规划以》。及保:留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幢数编号、【建,筑性质、层数、【高度(?施工图阶《段需:标明定位《坐标:)涉及不同性质、不!同层:数,、,不同:高度的建筑须分别标!。注相:应,的范围、性》质、层数、高度
】
】 8《。. 建?筑物、构筑物名【称使用数《字编号时《应列出“《。建筑物、构筑物名】称,。编号表”《
【 ,。 9》。. 地下室、水【池、油库等》隐蔽工程以》虚线表示并在—图中引注《。。说明须?明确规划《以及保留的建—筑物、构《筑物的相互尺寸【关系及其与各—类规划控制线—控制点的最小距离
!
, ? 《 10. 【建筑之间、建筑与】。各类控制线之间成夹!角关系时须标注夹角!的角度并根据技术】规定计?算间距
《
】 : 11. 须—标注建?。筑物附属构件(包含!但不限于阳》台、:落地凸?窗、雨棚、楼层出挑!、室外?楼,梯、踏步等)与各类!控制线之间的最小距!离
:
《 12!. 须在总图上明】确规划要求的各类配!套设:施,(包含但《。不限于?物业管?理用房、公共厕【所、卫?生、社区居委—会、开闭所、变电站!、市政设施点位等】)的具体位置—及范围并准确—标注其?。面,积、楼层、用途【等相关信息
—。
》 《 :13.? 总图?中应明确架空层的具!体位置及范围并标】注其:用途及面《积
【 》 14. 》报建总图中不表达环!。境景观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广场、绿《地,、泳池?。、体育?休闲设施、小—品等)的具体方案】
: 《 ? 15.— 总图中应注明用】地四邻原有及规划河!道、防护绿地、街】头绿地等的》位置及范围、宽【度等
】 ? 1《。6. 总图中应对】规,。划建设净用》。地内:各块绿地进》行,编号标明《其名称与面积等信】息
》 【 1:7. 须明确—集中绿地的范—围线并在其》所在位?。置注:明面积
】 《 , 18. 如有】古树名木、历—史,文化遗存《等需加以《注明并明确其保护】。范围控制线
】。 【 1?9,. 总图中》应注明?规,划及保留的建筑物】。。。的各类出入口—位置
】 —20. 需表达【用地周边原有及规划!道路的位置、—名称:、,宽度
! ? 21. 需明】。确绘制出项目—用地机动车》交通出入口的—位置、?宽度并以《文字注明《
— 22】. 图中需标—注,地下车库出》入口道路红线等规】划控制线的最小【距离及?。用,地内机?动车道的《宽度并对地》面机动车位进行编号!标明:停车方式
【 (三【)综:合技:术经济指标
】 , 】具,体要求详见附录【。二
《 ,
三、—其它要求
【 》(一)根据行政许】。可法建设单位—应当如实《提交建筑《工,程规划?报建总平面》图并:对总平面图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
》 (二)》。项目设计平、立【、剖图纸《须与总平面图表【达的有关内容完全一!致
】 (三)报建总平面!图的蓝图上须加盖】设计单位《。的出图章、》注册:建筑师执业章如【为拼建、联建—以及涉及两家及两家!。。以上建设单位—。的还需加盖相—关建设单位》公章
?
? (四)【设,计单位可根》。据需要?自,。行增添必《要的内容
! (五)—总平面?。图的编制还应满足总!图制图标准》、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
— (?六)建筑规划设计电!子,图,形数据标准由—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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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规定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执行
》